湖南省行政區劃維基媒體列表條目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湖南省簡稱「湘」,因地處洞庭湖以南得名「湖南」。截至2005年,全境分為14個地級行政區即13個地級市和1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22個縣級行政區即64縣、16縣級市、7自治縣和35市轄區,鄉級行政區共計2176個,分別為1089鎮、990鄉、97民族鄉、233街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省轄13個地級市、1個自治州,下設36個市轄區、19個縣級市、60個縣、7個自治縣;1944個鄉級行政區,包括1134鎮,305鄉,83民族鄉,422街道。[1]
湖南省簡稱「湘」,因地處洞庭湖以南得名「湖南」。截至2005年,全境分為14個地級行政區即13個地級市和1自治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22個縣級行政區即64縣、16縣級市、7自治縣和35市轄區,鄉級行政區共計2176個,分別為1089鎮、990鄉、97民族鄉、233街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省轄13個地級市、1個自治州,下設36個市轄區、19個縣級市、60個縣、7個自治縣;1944個鄉級行政區,包括1134鎮,305鄉,83民族鄉,422街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