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
大日本帝國扶植的一個傀儡政權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滿洲國(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18日)是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控制中國東北地區、即「滿洲」地區後,拉攏部分前清宗室及漢人將領而建立的傀儡政權,首都設於新京特別市(今長春市),領土包括今遼寧省(不含關東州)、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東部、以及河北省北部的原熱河省地區。南與日屬朝鮮接壤,北與蘇聯接壤,西與蒙古人民共和國(外蒙古)相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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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 (1932–1934) ᠮᠠᠨᠵᡠ ᡤᡠᡵᡠᠨ 大滿洲帝國 (1934–1945) ᡩᠠᠮᠠᠨᠵᡠ ᡤᡠᡵᡠ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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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1945年 | |||||||||||||
滿洲國的位置(19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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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 大日本帝國傀儡政權 未受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 | ||||||||||||
首都 | 新京特別市(今長春市) (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9日) 通化市(今吉林省臨江市境內) (1945年8月9日—8月18日) | ||||||||||||
常用語言 | 滿洲語、日語、協和語、滿語、蒙古語、朝鮮語、俄語 | ||||||||||||
族群 | |||||||||||||
宗教 | 佛教、道教、中國民間信仰、祖先崇拜、薩滿教、神道教、基督宗教(東正教、天主教、新教) | ||||||||||||
政府 |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軍事獨裁 | ||||||||||||
國家元首 | |||||||||||||
• 1932—1934 (年號大同) | 溥儀(執政) | ||||||||||||
• 1934—1945 (年號康德) | 溥儀(皇帝) | ||||||||||||
國務總理大臣 | |||||||||||||
• 1932—1935 | 鄭孝胥 | ||||||||||||
• 1935—1945 | 張景惠 | ||||||||||||
歷史時期 | 第二次世界大戰 | ||||||||||||
• 建國宣言 | 1932年3月1日 | ||||||||||||
• 溥儀就任執政 | 1932年3月9日 | ||||||||||||
• 吞併熱河省 | 1933年3月4日 | ||||||||||||
• 溥儀稱帝 | 1934年3月1日 | ||||||||||||
1945年8月9日 | |||||||||||||
• 溥儀宣讀退位詔書 | 1945年8月18日 | ||||||||||||
• 溥儀被蘇軍俘獲 | 1945年8月19日 | ||||||||||||
面積 | |||||||||||||
1937年 | 1,133,437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937年 | 36,933,206 | ||||||||||||
貨幣 | 滿洲國圓 | ||||||||||||
時區 | UTC+9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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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
滿洲國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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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 | 滿洲國 | ||||||||||||||||||||
簡化字 | 满洲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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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名稱 | |||||||||||||||||||||
漢字 | 満州国 | ||||||||||||||||||||
舊字體 | 滿洲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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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稱 | |||||||||||||||||
滿洲帝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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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 | 滿洲帝國 | ||||||||||||||||
簡化字 | 满洲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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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滿洲帝國 | |||||||||||||||||
繁體字 | 大滿洲帝國 | ||||||||||||||||
簡化字 | 大满洲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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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別稱㈠ | |||||||||||||||||
漢字 | 満州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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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別稱㈡ | |||||||||||||||||
漢字 | 大満州帝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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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北地區歷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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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北史前史 | ||||||||||||||
燕國 | (遼西郡) | 箕子朝鮮 | 東胡 | 肅慎 | 濊貊 | |||||||||
(遼東郡) | ||||||||||||||
秦朝 | (遼西郡) | |||||||||||||
(遼東郡) | ||||||||||||||
西漢 | (遼西郡) | 衛滿朝鮮 | 匈奴 | |||||||||||
(遼東郡) | ||||||||||||||
(漢四郡) | 扶餘國 | 沃沮 | 高句麗 | |||||||||||
東漢 | (遼西郡) | 烏桓 | 鮮卑 | 挹婁 | ||||||||||
(遼東郡) | ||||||||||||||
(玄菟郡) | ||||||||||||||
曹魏 | (昌黎郡) | (公孫度) | ||||||||||||
(遼東郡) | ||||||||||||||
(玄菟郡) | ||||||||||||||
西晉 | (平州) | |||||||||||||
慕容部 | 宇文部 | |||||||||||||
前燕 | (平州) | |||||||||||||
前秦 | (平州) | |||||||||||||
後燕 | (平州) | |||||||||||||
北燕 | ||||||||||||||
北魏 | (營州) | 柔然 | 契丹 | 庫莫奚 | 室韋 | 勿吉 | ||||||||
東魏 | (營州) | |||||||||||||
北齊 | (營州) | |||||||||||||
北周 | (營州) | |||||||||||||
隋朝 | (柳城郡) | 突厥 | 靺鞨 | |||||||||||
(燕郡) | ||||||||||||||
(遼西郡) | ||||||||||||||
唐朝 | (營州) | (松漠都督府) | (饒樂都督府) | (室韋都督府) | (黑水都督府) | 渤海國 (渤海都督府) |
(安東都護府) | |||||||
遼朝 | (上京道) (中京道) (東京道) |
女真 | 東丹國 | |||||||||||
定安國 | ||||||||||||||
(東京道) | ||||||||||||||
金朝 | (東京路) | (上京路) | ||||||||||||
東遼 | 大真國 | |||||||||||||
元朝 | (遼陽行省) | |||||||||||||
明朝 | (遼東都司) | (奴爾干都司) | ||||||||||||
建州女真 | 海西女真 | 野人女真 | ||||||||||||
清朝 | (東三省:東三省總督·黑龍江將軍、吉林將軍、盛京將軍) | |||||||||||||
(滿洲地區) | 帝俄外滿洲 | |||||||||||||
中華民國 (奉系軍閥) |
遠東共和國 | |||||||||||||
蘇聯遠東 | ||||||||||||||
東北最高行政委員會 滿洲國 | ||||||||||||||
蘇聯佔領下的滿洲 | ||||||||||||||
中華民國 東九省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東北地區 |
俄羅斯聯邦遠東 | |||||||||||||
注 | 政區、政權大部在今東北三省者用粗體。 | |||||||||||||
參見 |
滿洲國於1932年3月9日在長春成立,以清遜帝溥儀為執政,年號「大同」[3]:2557,成立為共和國,號稱獨立國家。同年9月和日本政府簽訂《日滿議定書》,使該地區事實上成為日本之殖民地[3]:2557。1934年3月改稱滿洲帝國,又稱大滿洲帝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4],「執政」改稱「皇帝」,年號改為「康德」[3]:2557。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溥儀被蘇軍俘獲[3]:2559。中國抗日戰爭結束[3]:2557,滿洲國隨之終結。
承認滿洲國的國家並不多,以日本盟友德國和意大利為首的歐洲軸心國成員為主,但身為同盟國成員的蘇聯出於自身利益(實際佔據外蒙古)、以及部分國家(如泰國採取搖擺政策)在事實上也承認滿洲國。中華民國政府及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均不承認滿洲國的獨立地位[5][6],視其為日本侵佔中國東北後建立的傀儡政權[3]:2557,故以偽滿洲國或偽滿稱之(「偽」在此作「偽冒」和「未獲承認」之意[7])。
1905年日俄戰爭結束之後,日本取得南滿洲的遼東半島和南滿鐵路的控制權,並以護路為由組建關東軍,駐紮在奉天、旅順、長春等鐵路沿線。
1906年,日本建立「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簡稱「滿鐵」),不僅參與鐵道業務,而且其經營幾乎涉足所有工業領域。
1908年,中國清朝末代皇帝溥儀登位,年號宣統[3]:2559。
1911年,中國爆發辛亥革命,滿洲貴族為主的清廷被推翻,中華民國成立,法理上繼承清朝的統治地位。辛亥革命爆發後,溥儀於1912年2月退位[3]:2559,不廢帝號,仍居宮禁[3]:2559。1915年年底至1916年,因大總統袁世凱覬覦天子寶座,而發生的「洪憲帝制」事件,先是激起各地勢力發動護國戰爭討伐袁世凱。最終袁世凱因帝制失敗鬱病交加而死。此後,北洋軍閥及其他軍閥勢力崛起,北洋政府基本失去對地方的有效統治。張作霖勢力最初只及奉天省(1928年改稱遼寧)一地,後於1918年擊敗吉林督軍孟恩遠、趕走黑龍江省巡按使畢桂芳,控制吉黑二省,統一東三省。此後東北大部分地區一直為張作霖、張學良父子的奉系軍閥勢力統治,其間行政、軍事等均有較大獨立性。
清朝滅亡之後,中國境內仍有各種支持清朝的復辟力量活動。在1917年5月,中華民國大總統黎元洪和國務總理段祺瑞之間發生「府院之爭」。1917年6月,雙方爭相拉攏時任長江巡閱使張勳進京「調停」,張勳隨即聯合康有為等保皇黨人於6月30日夜發動政變,次日迎溥儀復辟。復辟11天後即遭段祺瑞「討逆軍」討伐並很快被推翻,張勳逃入荷蘭使館。溥儀再次退位。此事件史稱「張勳復辟」。[3]:2559。
在復辟失敗後,原先認同清朝的部份人士,轉向滿蒙獨立運動,希望在滿洲建立獨立的君主立憲國家。
1924年10月23日,西北軍閥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控制北京。11月4日,在馮支配下,國務會議討論並通過關於驅逐溥儀出宮的議案。11月5日,正式下令溥儀被廢除帝號逐出宮[3]:2559。溥儀及其家族成為中華民國的普通公民。1925年溥儀移居天津租界[3]:2559。後為日本情報機構關注。
此後,日本開始策劃控制中國東北。1925年5月,日本少壯派的「一夕會」通過「重點解決滿蒙問題」的決議。7月,關東軍作戰主任參謀石原莞爾起草《關東軍佔領滿蒙計劃》,明確提出日本要設計解除中國軍隊的武裝,維持治安以及防備蘇聯入侵滿洲的問題。
1927年,日本田中義一內閣以制定「滿蒙政策」為目的召開「東方會議」,最後以《對華政策綱領》作為結論。《對華政策綱領》提出將「滿蒙」(即中國東三省及內蒙地區)與「中國本土」分離對待的政策,試圖將內滿洲主權「剝離」出來,並指出「關於滿蒙,特別是東三省,由於在國防和國民的生存上有着重大的利害關係,我國不僅要予以特殊的考慮,而且要使該地維持和平與發展經濟,成為國內外人士安居的地方」,「萬一動亂波及滿蒙,治安混亂,我國在該地區之特殊地位和權益有遭侵害之虞時,不管來自何方,均將予以防衛——要有不失時機地採取適當措施之思想準備」。然而,日本軍部強硬的少壯派軍官卻認為日本首相在「滿蒙問題」上過於軟弱,主張採取軍事手段。
1928年,日本關東軍參謀河本大作在少壯派支持下在皇姑屯刺殺不與日軍合作的張作霖,希望引起內滿大亂以便關東軍趁亂佔領東北[來源可靠?]。然而張作霖長子張學良很快回到奉天接替其父執掌大位,控制住東北局勢,使日本圖謀失敗。為此,河本被日本軍部解職。12月29日,張學良宣佈東北易幟,改用青天白日紅旗,名義上歸順南京國民政府,在形式上達成中國統一。
1930年9月始陸續有13萬東北軍主力部隊入關參加中原大戰,張學良大部分時間駐守北平,導致關外守備空虛。
1930年末,日軍參謀本部確定分三個階段解決「滿洲問題」,即:打破現狀,建立親日政權,最後完全佔領。俄國組組長橋本欣五郎(日語:橋本欣五郎)主張「在滿洲惹起事變後,政府若不追隨,就決心發動軍事『政變』,使滿洲問題易於解決」。(見《中國抗日戰爭史》)[來源可靠?]。1931年6月,日軍制定《解決滿洲問題方策大綱》,確定採取軍事行動。8月4日,日本陸軍大臣南次郎聲稱「滿蒙問題只能用武力解決」,並要求軍人善盡「應變責任」。
1931年,在板垣征四郎、石原莞爾、花谷正(日語:花谷正)、土肥原賢二等人策劃日本關東軍在瀋陽發動事變(又稱滿洲事變)。9月18日晚,日本關東軍製造「九一八事變」;東北守軍在「不抵抗」政策下潰不成軍;9月19日,日軍佔領瀋陽,年底前佔領東三省[8]。兩個月內,關東軍迅速佔領遼寧、吉林、黑龍江三行省,並在各省扶植地方性的親日政權——遼寧的臧式毅、吉林的熙洽、黑龍江的馬占山。但其中馬占山只是表面上同意服從,暗中策劃武裝反抗,不久就打響江橋抗戰。
日本關東軍一直試圖在中國東北建立親日本的政權。起初,日本寄望於掌控東北軍閥張作霖,發現張難以馴服之後將其暗殺(見皇姑屯事件);後又試圖控制接替其父掌握東北的張學良,又告失敗(見東北易幟)。九一八事變後,日本終於完全佔領滿洲。1931年底,因滿洲事變(即九一八事變)引咎辭職的原日本陸軍大臣南次郎前往滿洲,與關東軍司令官本庄繁和關東軍特務機關長土肥原賢二商討事變進展。1932年1月28日,返回日本的南次郎向日本天皇作了名為《滿洲近況》的報告,建議在滿洲建立「新國家」。南次郎指出,如此可以方便日本今後進攻蘇聯「向北發展」,而日本可藉由控制這個新國家的經濟,得到足夠的資源,亦可透過向滿洲移民,解決日本地狹人稠的問題。
九一八事變發生後,前清朝宗室、時為吉林省軍參謀長的熙洽趁吉林長官奔母喪不在城中之機,打開吉林城門,向日本投降。之後,熙洽密信清朝遜帝溥儀,請「皇上」「回到祖宗發祥地,復辟大清,救民於水火」,在「友邦」(日本)支持下,先據有滿洲,再圖關內。以已經升任吉林省代理長官的熙洽為首的前滿洲貴族向日本方面提出迎接溥儀至滿洲、建立君主制的國家。日本關東軍方面也早已認定溥儀是合適的執政人選。戰後,城野宏供認日方選擇溥儀的原因為:
- 首先,溥儀「同中國本部的國民黨沒有任何聯繫」;
- 其次,「滿洲和蒙古的一些舊的階層對於清朝還懷有傳統的嚮往」;
- 第三,「一般的農民……對由滿洲的愛新覺羅家實行的王道政治似乎更加歡迎」。
1931年11月8日,土肥原製造「天津事件」,躲過國民黨特務的監控,將溥儀從天津日租界的住所秘密帶出,經大沽口、營口、旅順後抵達撫順。1931年底溥儀在侵華日軍策劃下潛往東北,1932年3月為「滿洲國」「執政」,1934年3月改稱「滿洲帝國皇帝」[3]:2559。
1932年2月16日,關東軍司令本庄繁召集張景惠、熙洽、馬占山[8],及臧式毅、謝介石、于冲漢、趙欣伯、袁金鎧等人,在瀋陽大和旅館召開「東北政務會議」,決定迎接溥儀為滿洲國「執政」,並分配各人在這個政權中的職務[8]。其中,板垣征四郎任奉天特務機關長、滿洲國軍政部最高顧問。2月18日,「東北行政委員會」發佈《獨立宣言》:「從即日起宣佈滿蒙地區同中國中央政府脫離關係,根據滿蒙居民的自由選擇與呼籲,滿蒙地區從此實行完全獨立,成立完全獨立自主之政府。」2月23日,板垣在撫順與溥儀會面,告知溥儀出任滿洲國「執政」。原本以為能夠重登帝位的溥儀儘管對於「執政」的安排甚為失望,但只能接受。據溥儀在自傳《我的前半生》中所說,「他(板垣征四郎)從皮包里又拿出了《滿蒙人民宣言書》以及五色的「滿洲國國旗」,放到我面前的茶几上。我氣得肺都要炸了。我的手顫抖着把那堆東西推了一下,問道:『這是個什麼國家?難道這是大清帝國嗎?』我的聲音變了調。板垣照樣地不緊不慢地回答:『自然,這不是大清帝國的復辟,這是一個新國家,東北行政委員會通過決議,一致推戴閣下為新國家的元首,就是『執政』。』」[9]2月,日軍「對熱河開始進攻」[10]:26。「國聯決議不承認偽滿」[10]:26。
此後,大日本帝國在華北等地挑起長城抗戰,將熱河省併入滿洲國,吞併了熱河省。
1932年3月1日,在日本策劃下,滿洲「建國」,發佈《建國宣言》[11],宣佈滿洲國成立,「首都」為長春(後改名新京),「領土」包範圍包括現今遼寧、吉林和黑龍江3省全境(不含日據關東州,即今日大連),以及內蒙古東部、河北承德[8]。
3月6日,溥儀從旅順出發。3月9日,在長春的原吉長道尹公署舊址大堂舉行儀式,宣佈就任滿洲國「執政」,年號「大同」。同時任命各府、院、部的負責官員。至此,滿洲國正式建立。
國民政府對日本策動滿洲獨立並建立滿洲國提出嚴重抗議。但此時,國民政府剛簽署淞滬停戰協定,避免對日衝突擴大,同時對中國共產黨進行第一次國共內戰,無力處置東北事態。4月,日軍「謀與偽滿聯合進攻多倫」[10]:27,察哈爾省危急。
1932年9月15日,日本關東軍司令官兼駐滿洲國特命全權大使武藤信義與滿洲國國務總理鄭孝胥在滿洲國執政府勤民殿簽署《日滿議定書》。《日滿議定書》規定日本正式承認滿洲國,並在滿洲國駐軍擔負滿洲國的國防。在附件中規定由日本管理滿洲國的鐵路、港灣、航路、航空線等。此外,還約定日本軍隊所需各種物資、設備由滿洲國負責,日本有權開發礦山,日本人有權充任滿洲國官吏,日本有權向滿洲國移民等等。
1934年3月1日,「滿洲國」發佈日人代擬之「滿洲國組織法」[12]:101。溥儀在長春由「執政」改稱「皇帝」,改年號為「康德」[13]:297。改「滿洲國」為「大滿洲帝國」[8]。之後,溥儀在新京南郊杏花村舉行登基典禮。
在1934年之後,吉岡安直作為「滿洲國帝室御用掛」一直跟隨溥儀,直到1945年8月在瀋陽機場被蘇聯紅軍拘捕。
1931年9月19日,國民政府駐國際聯盟的全權代表施肇基向國聯報告滿洲事變,請國聯主持公道;9月19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向日本公使重光葵提出嚴重抗議;9月21日,施肇基正式向國聯提出申訴;9月23日,國民政府政府就滿洲事變照會美國政府,希望對方「深切關懷」。
1931年9月19日,滿洲九一八事變發生的消息傳至國際聯盟。9月21日,中國駐國聯代表施肇基要求國聯行政院根據國聯盟約第十一條的規定,採取維持和平的行動。在日本駐國聯代表芳澤謙吉的建議和中國代表施肇基的強烈要求下,國際聯盟理事會議在12月10日決定組織調查團到滿洲進行調查。
經過調查,1932年9月4日,李頓調查團在北平市簽署調查報告書,將其送回日內瓦。9月18日,國聯公佈調查報告的內容。
李頓報告書詳細地敘述1931年9月以前滿洲的局勢,描述中國行政當局抵制日本侵略的活動,例如抵制日貨運動,描述日本在滿洲的各項侵略要求和不滿。報告書隨後根據滿洲事件日方主事者和目擊者的證詞,描述滿洲事件的過程及隨後事態在全滿洲的發展。李頓報告書指出,日本陸軍在滿洲事變後繼續採取的行動不能被看做是正當防衛的措施。報告最後結論說,「如果沒有日本軍隊的駐紮和日本官員的活動,滿洲國是不可能成立的,它沒有得到當地普通中國人的支持」。滿洲國「不能被認為是出於真正的和自發的獨立運動的產物」。
國際聯盟在1933年2月24日大會上以包括波蘭的40票對1票(1票為日本,另有暹羅投棄權票、智利未參加投票)通過基於李頓報告書的聲明。該聲明指出,滿洲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日本違反國際聯盟盟約佔取中國領土並使之獨立;滿洲事件中的日軍行動並非自衛;滿洲國是日本參謀本部指導組織的,其存在是因為日本軍隊的存在,滿洲國不是出自民族自決的運動;聲明認為日本應退出滿洲,滿洲由國際共管。
為此,日本極為不滿,於3月27日宣佈退出國聯。
1943年12月1日公佈的《開羅宣言》中,規定中美英「三國之宗旨,在於奪回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於使日本放棄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並放棄清國割讓之領土台灣、澎湖群島等主權。日本亦將被驅逐出其以暴力或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作為蘇聯對日宣戰的條件,在1945年2月8日的雅爾塔會議羅斯福—史太林會談中,確定將當時尚不在中華民國管轄下的大連港作為國際化自由港轉交給蘇聯,並由蘇聯使用滿洲鐵路。
1945年8月8日,蘇聯照會日本,將於次日對日本宣戰。隨後蘇軍攻入滿洲,以高度機械化的絕對優勢擊敗關東軍和滿洲國軍。8月9日,日本關東軍司令官山田乙三和參謀長秦彥三郎軟硬兼施威逼溥儀遷都通化。8月11日,溥儀及滿洲國政府官員開始乘火車撤退。8月13日晨到達通化市臨江縣(今臨江市)大栗子車站。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宣佈日本無條件投降[8]。
8月17日午夜至18日凌晨,在吉岡安直的安排下,溥儀在臨江縣大栗子溝礦山株式會社技工培養所(今臨江市大栗子鎮溥儀宣詔退位紀念館)內舉行退位儀式,宣讀《滿洲國皇帝退位詔書》[1][2]。「滿洲國」滅亡[8],滿洲國政府解散。8月18日,山田乙三下令滿洲地區及朝鮮北緯38度線以北的日軍(原屬朝鮮軍,1945年改隸關東軍,38度線以南的朝鮮軍改隸國內軍)解除武裝,停止戰鬥。19日,溥儀等人從通化乘小飛機飛往瀋陽準備轉飛日本,飛機在奉天機場降落後,溥儀等人被蘇軍俘虜,滿洲國政權徹底終結。
1945年8月20日,蘇軍佔領新京、奉天、哈爾濱、佳木斯等城市;22日,蘇軍佔領旅大。31日,蔣中正在重慶宣佈成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東北行轅,任命熊式輝為行轅主任,接收東北。
蘇聯拒絕中華民國政府使用旅順港運送人員接收遼東半島的要求,扶助中國共產黨在滿洲地區取得政治及軍事優勢,將繳獲關東軍及滿洲國軍的一些裝備和人員轉交給中國共產黨。1945年11月,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在山海關一線與準備出關接收東北的國軍發生激戰,八路軍失利,國民政府接收滿洲。
1945年日本投降後,曾參與策劃成立滿洲國的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南次郎和小磯國昭被認定為戰犯並被盟軍逮捕。1946年8月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溥儀作證敘述日本關東軍在滿洲所有的軍事活動以及對中國和蘇聯的軍事目的,並指控日本戰犯應為所有戰爭責任負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策劃成立滿洲國的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賢二死刑,判處同為策劃者的南次郎和操縱滿洲國的小磯國昭無期徒刑。1948年12月23日,板垣征四郎和土肥原賢二在東京巢鴨監獄被處決。小磯國昭在1950年病死在獄中,南次郎在1954年假釋出獄並在1955年病死。1950年8月,蘇聯將溥儀移交給中國,1959年被特赦釋放;1961年後任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專員、全國政協委員,著有《我的前半生》[3]:2559。1967年,溥儀在北京病逝。張景惠也在1950年被蘇聯移交給中國,後被關押在撫順戰犯管理所,在被關押期間的1959年因病去世。
1963年3月30日、1964年12月12日和1966年3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偽滿洲國和偽蒙疆自治政府的戰爭罪犯的決定》,決定特赦全部滿洲國在押戰犯。
滿洲國領土範圍包括現中國遼寧、吉林和黑龍江三省全境、內蒙古東部及河北承德市(熱河省)。根據1932年的《日滿議定書》,關東州之主權由滿洲國所有;滿洲國承認清朝將旅順、大連一帶的關東州租借予日本的條約,故關東州繼續由日本直接管轄,戰爭後期日本逐步放開關東州控制,故後期屬滿洲國行政區劃,但是日本享受名義管制權。
滿洲國行政區劃曾多次調整。1934年劃為14省、2特別市:
1939年更改為19省、1特別市:
1932年滿洲國建立時總人口有3千4百萬人,當中漢人佔百分之83,滿人與蒙古人合計佔百分之15,日本人和朝鮮人則合計佔百分之二[14]:168。滿洲國的居民除漢滿蒙等主要民族之外,也含其他通古斯民族(如鄂倫春、赫哲等)、朝鮮族、俄羅斯族與和族。到1945年日本投降之際,滿洲國已有150萬日本人[14]:168。
下表羅列1940年滿洲國人口普查有關結論。
行政區劃 | 人口[15] (1940年普查) |
面積 (km²) |
人口密度 (人/km²) |
省都 |
---|---|---|---|---|
新京特別市 | 555,009 | 438 | 1,268 | — |
吉林省 | 5,608,922 | 83,207 | 67 | 吉林市 |
龍江省 | 2,093,500 | 68,028 | 31 | 齊齊哈爾市 |
北安省 | 2,318,957 | 76,183 | 30 | 北安縣 |
黑河省 | 149,887 | 118,899 | 1 | 黑河 |
三江省 | 1,415,633 | 90,418 | 16 | 佳木斯市 |
東安省 | 512,240 | 41,397 | 12 | 密山縣 |
牡丹江省 | 688,424 | 32,975 | 21 | 牡丹江市 |
濱江省 | 4,234,206 | 63,860 | 66 | 哈爾濱市 |
間島省 | 848,197 | 30,134 | 28 | 延吉縣 |
通化省 | 982,387 | 31,705 | 31 | 通化縣 |
安東省 | 2,231,507 | 26,506 | 84 | 安東市 |
四平省 | 3,005,070 | 30,401 | 99 | 四平市 |
奉天省 | 7,565,599 | 49,632 | 152 | 奉天市 |
錦州省 | 4,317,822 | 40,162 | 108 | 錦州市 |
熱河省 | 4,553,228 | 103,062 | 44 | 承德縣 |
興安西省 | 763,701 | 73,934 | 10 | 開魯 |
興安南省 | 1,026,635 | 76,866 | 13 | 王爺廟 |
興安東省 | 199,530 | 109,107 | 2 | 扎蘭屯 |
興安北省 | 132,426 | 156,230 | 1 | 海拉爾市 |
滿洲國 | 43,202,880 | 1,303,143 | 33 | — |
關東州 | 1,367,334 | 3,462 | 395 | 大連市 |
排序 | 城市 | 省 | 1940年普查[15] |
---|---|---|---|
1 | 奉天市 | 奉天省 | 1,133,710 |
— | 大連市 | 關東州 | 661,354 |
2 | 哈爾濱市 | 濱江省 | 660,756 |
3 | 新京特別市 | (吉林省) | 555,009 |
4 | 安東市 | 安東省 | 315,032 |
5 | 撫順市 | 奉天省 | 269,622 |
6 | 鞍山市 | 奉天省 | 213,740 |
7 | 營口市 | 奉天省 | 181,350 |
8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省 | 178,363 |
9 | 吉林市 | 吉林省 | 172,935 |
10 | 阜新市 | 錦州省 | 143,046 |
11 | 錦州市 | 錦州省 | 142,258 |
12 | 齊齊哈爾市 | 龍江省 | 133,138 |
13 | 佳木斯市 | 三江省 | 128,552 |
14 | 遼陽市 | 奉天省 | 100,032 |
15 | 本溪湖市 | 奉天省 | 99,875 |
1910年代包含滿鐵職員1至2萬人、關東都督府3,000至6,000人、領事館數百人,在滿日本人全部加總也不到3萬人[14]:167。1915年簽訂對華二十一條要求後,日本人得以自由移動,居住於南滿洲[14]:167。1921年在滿日本人有16萬6千人,1926年增至19萬人,其中滿鐵職員及其家人有6萬8千人、關東廳2萬2千人[14]:168。滿洲國建國之後,日本人推行日本人移居滿洲之國家政策,共移居130萬人到滿洲[14]:168。日本政府訂立「滿洲移民百萬戶計劃」,並交由滿拓(滿洲拓殖公司,為滿洲拓殖公社前身)全權負責,是日本開發業者,承包開拓業務、收購土地、召集拓墾人群[16]:229-230。為達到使滿洲最終成為日本國土的侵略目標,日本「國策移民」活動計劃20年內從日本向滿洲移民100萬戶、500萬日本人。1936年4月,日本關東軍在長春召開移民會議,制定《滿洲農業移民百萬戶移住計劃案》。截至1944年9月,居於滿洲各地的日本移民(包括開拓團民)共1,662,234人。在1945年後,大部分日本移民被遣返,見葫蘆島日僑大遣返。但另有日本遺孤的問題。
滿洲國以「王道樂土,五族協和」為建國方針。滿洲國建立之初採用執政政治(共和政體),1934年改為君主政體。國都為新京(長春)特別市。根據《國本奠定詔書》,滿洲國官方供奉日本神道教的天照大神,國家設有「建國神廟」和「建國忠靈廟」。滿洲國帝宮內設有祭祀府,負責國家的祭祀事宜。日本神道教在滿洲國具有國教的地位。
滿洲國國旗是五色旗,據1933年2月24日公佈的滿洲國國務院佈告中所示,五色旗中,青色代表東方,紅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黃色代表中央,寓意以中央行政統御四方。後來也解釋為「紅、藍、白、黑、滿地黃」象徵滿、漢、和、朝、蒙五族協和。國歌為滿洲國國歌。
滿洲國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滿洲國皇帝為國家元首,僅溥儀一人。1937年,滿洲國國務院通過《帝位繼承法》,若溥儀無子而逝,其弟溥傑是帝位繼承人。
滿洲國中央統治機構進行過多次的改組。執政(1934年後為皇帝)行使國家統治權,其下設的國家機構有執政府(1934年後為宮內府)、尚書府、祭祀府、參議府、侍從武官處;立法院、監察院、國務院、軍事諮議院;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廳。
滿洲國的行政機關為國務院,其首長為國務總理(1934年後稱國務總理大臣)。國務院下設總務廳、興安局等機構,並轄有軍政部(後為治安部、軍事部)、文教部、外交部、司法部、實業部(後為產業部、興農部)、交通部(轄郵政總局)、財政部(後為經濟部)、民政部(後為民生部、又拆分為厚生部和國民勤勞部)、新京特別市公署及首都警察廳、各省公署(各市.縣,旗公署)。各部長官為總長(1934年後稱大臣),但是實權掌握在由日本人擔任的各部次官手中。總務廳為國務院的政務中樞,由日本人擔任的總務廳長(1937年後稱總務長官)總攬滿洲國的行政,為實際上的總理。總務廳長(總務長官)召集國務院各部的日本裔次官於每週二,即火曜日舉行會議,按關東軍的意志商討並決定國家政策和各種具體事務,被稱為「火曜會」。
滿洲國的立法機關稱立法院,但從未進行過選舉。首任立法院長為趙欣伯,實際上的立法權掌握在關東軍手中。滿洲國沒有成文憲法,只有各項專門法律。行政監察機關稱監察院(1937年撤廢)。皇帝諮詢機關稱參議府,其首長稱議長,首任議長由臧式毅擔任。滿洲國的最高司法審判機關是最高法院,首任最高法院院長是林棨。最高檢察機關是最高檢察廳,首任最高檢察廳長為李槃。
滿洲國宮內府、尚書府、軍事諮議院、祭祀府和侍從武官處由皇帝直轄。宮內府在帝政實行之前稱作執政府,負責掌管宮廷事務;尚書府負責保管璽印和宮廷文書;軍事諮議院負責皇帝對重要軍務的諮詢;侍從武官處負責管理皇帝的隨行侍從武官。
大部分生活在滿洲國的日本人仍然保有日本國籍。
- 板垣征四郎,滿洲事變策劃者,籌劃建立並控制滿洲國的關鍵人物之一。1932年8月8日晉為陸軍少將,並被任命為滿洲國執政顧問。1933年2月,任奉天特務機關長、參謀本部部附,在天津設特務機關,策劃收買段祺瑞、吳佩孚等未果,同時策劃日軍侵佔熱河省。1934年8月1日,任滿洲國軍政部最高顧問,12月10日復任關東軍副參謀長兼駐滿洲國武官。1936年3月23日,升任關東軍參謀長,4月28日,晉升為陸軍中將。1948年12月23日,坂垣征四郎在東京都豐島區池袋巢鴨監獄內被處以絞刑。
- 土肥原賢二,滿洲事變策劃者,籌劃建立並控制滿洲國的關鍵人物之一。1933年任瀋陽特務機關長,1935年10月進入北京進行分裂中國的「華北自治運動」。1948年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列為甲級戰犯,判處絞刑。1948年12月23日,土肥原賢二在東京巢鴨監獄被處決。
- 甘粕正彥,甘粕事件的主謀,滿洲映畫協會負責人,在滿洲國滅亡時服下氰化鉀自殺。
- 南次郎,滿洲事變策劃者,籌劃建立並控制滿洲國的關鍵人物之一。1932年1月28日,南次郎以軍事參議官身份,為天皇作了《滿洲的近況》的專題報告,說服天皇默認了關東軍建立滿洲國的計劃。1934年12月,南次郎出任關東軍司令官兼日本駐滿洲國大使。1946年5月3日被定為甲級戰犯並判處無期徒刑。1954年獲假釋,次年在家中病死。
- 川島芳子,實為滿人,其父是前清肅親王善耆,1907年生於北京,後移居日本,長期為土肥原工作。1945年11月11日在北平家中被國民政府反間諜機關逮捕,1948年3月25日在北平被槍決;另一說為1978年在長春市逝世[17]。
- 駒井德三,曾任關東軍特務部長。首任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長官,任職7個月後被罷免。
- 遠藤柳作,歷任日本朝鮮總督府事務官、東京府產業部長及青森縣、三重縣、神奈川縣、愛知縣的縣知事。1933年任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長,任職1年4個月。1963年去世。
- 星野直樹,曾在日本大藏省工作,任稅務署長、稅務監督局的部長,到滿洲國後任財政部總務司長、財政部次長、國務院總務長官,1940年回日本,任無任所大臣兼內閣書記官長、企劃院總裁等職。他策劃成立由日本人控制的滿洲中央銀行,控制滿洲金融命脈,並鼓動日本國內財閥到東北投資。1937年,日本公司壟斷和控制整個地區的工業。1945年被判無期徒刑,1958年獲減刑被釋。1978年去世。
- 武部六藏,曾任日本的縣知事、關東局總長、內閣企劃院次長、企劃院代理總裁,滿洲國末任國務院總務長官。1950年進入撫順戰犯管理所接受改造,1951年患腦溢血癱瘓,1956年遣返回國,1958年病死東京。
- 古海忠之,滿洲國首批日系官吏之一,曾在滿洲國政府多個部門任職,1940年任經濟部次長,後任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於1956年在瀋陽對其進行審判。他的最後陳述是:「我深深地認識到我所犯下的重大罪行,我真心地向中國人民謝罪。對於我這樣一個令人難以容忍的犯罪分子,6年來,中國人民始終給我以人道主義待遇,同時給我冷靜地認識自己罪行的機會。由於這些,我才恢復良心和理性。我知道了真正的人應該走的道路。」(《陽光下的審判》,郭曉曄,1995年)。1956年7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瀋陽特別軍事法庭審判,判徒刑18年。1963年2月提前釋放回國。1983年去世。
- 吉岡安直,滿洲國「帝室御用掛」,自1934年一直跟隨溥儀,直到1945年8月在瀋陽機場被蘇聯紅軍拘捕,後死在蘇聯。
- 小澤征爾,世界著名交響樂指揮家,出生於滿洲國。
最初,在民政部設警務司。1937年轉為設於治安部警務司。
各省設警察廳。特別市設警察局,內設警務科、特務科、保安科、司法科、衛生科以及警備隊(相當於武裝警察,執行「討伐」任務)等機構。各市設警務處,縣旗設警務科。在基層設警察署,署下設「分所」(分駐所、派出所)。
警銜自下而上為:警士、警長、警尉補、警尉(1937年前稱巡官)、警佐、警正。
警察大蓋帽的帽牆上的警銜標誌:帽帶為黑色皮製。冬季黑色,夏季草黃色,中綴警務司帽章。帽牆上按簡任、薦任、委任三級各附三條、二條、一條金線。
警察常裝袖章:袖線冬季用藍色,夏季用黑色。按簡任、薦任、委任三級各附三條、二條、一條袖線,下附該員階級所含的梅花徽。
警服肩章為橫式,質地為呢料,底板為該季衣色,外緣裹以金絲,按警階具體分為: 警士:一枚梅花星章 警長:二枚梅花星章 警尉補:肩章中央附金色縱線一條,上綴一枚梅花星章(註:1945年後改為事務警尉) 警尉:肩章中央附金色縱線一條,上綴二枚梅花星章(註:1945年後改為監督警尉) 警佐:肩章中央附金色縱線一條,上綴三枚梅花星章 警正:肩章為滿地金,上綴一枚大型梅花星章[19]。
警察制服夏裝為草黃色,冬裝為黑色。戴大蓋軍帽,後改戴日本式戰鬥帽(前面齊眉,後面露出後腦勺最突出處)。上衣:冬季黑色,夏季草黃色。式樣為立領對襟式,衣前上下各有貼袋兩個,單排五粒金色金屬扣。警褲:質地同上衣,警長以下配布制裹腿穿皮鞋,警尉補以上配皮製、呢子裹腿或大馬靴。警察的帽徽樣式為茶褐色桃形,金色高粱圍繞着一個黃色盾牌,盾牌上有紅藍白黑四色的四角星,其顏色出自紅藍白黑滿地黃國旗。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雖然被迫退出滿洲地區(中方稱東北),不承認滿洲國的合法性,但在1935年之後與其建立通郵、通車、通航及貿易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