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
中華民國最高檢察署曾經的特設單位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簡稱特別偵查組、特偵組)是中華民國最高檢察署曾經的特設單位,該機構在形式上參照大韓民國大檢察廳(韓語:대검찰청)中央搜查部(韓語:대한민국 대검찰청 중앙수사부)設立,職能上則旨在仿傚美國特別檢查官制度[1]。特偵組是在陳水扁總統任內,於2007年4月2日成立[2],專責偵辦中華民國總統、中華民國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立法委員等中央政府高層官員貪污或重大經濟舞弊案。其前身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於2000年7月1日成立的「查緝黑金行動中心」[3](同月由行政院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台八十九法字第二0九六四號函」核定)。特偵組改制成立後,其辦公室先設於台北市館前路的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廈之內,後於2009年10月遷至國防部文化營區[4][5]。2016年11月18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刪除《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特別偵查組設立法源),2017年1月1日將特偵組正式廢除。廢除後的新增配套措施,包括各地方檢察署可經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指定,跨出轄區偵辦。
Quick Facts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 Special Investigation Division, SPD(英語), 基本資料 ...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 Special Investigation Division, SPD(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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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機關類型 | 最高法院檢察署內部單位 |
所屬部門 | 最高法院檢察署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 |
主要官員 | |
末任主任 | 郭文東 |
任命者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2日 |
前身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 |
解散日期 | 2017年1月1日 |
聯絡資料 | |
特別偵查組原位於館前路的辦公室 | |
地址 | 臺灣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4樓 |
電話 | +886 2 2321-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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