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訓令 (香港)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皇室訓令(英語:Royal instructions)》(英語:Hong Kong Royal Instructions)是英屬香港時期的重要憲制性法律文件,又名《皇室法令》。當中的37條條文,提供了香港行政局及立法局運作的具體細則安排,訂明立法程序,並進一步明確指出及規範香港總督的權力,包括任免議員和官員,赦免死囚,處置殖民地土地等,以作為《英皇制誥》的補充規定。
《皇室訓令(英語:Royal instructions)》(英語:Hong Kong Royal Instructions)是英屬香港時期的重要憲制性法律文件,又名《皇室法令》。當中的37條條文,提供了香港行政局及立法局運作的具體細則安排,訂明立法程序,並進一步明確指出及規範香港總督的權力,包括任免議員和官員,赦免死囚,處置殖民地土地等,以作為《英皇制誥》的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