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目介紹的是明清時期的省級行政區劃。關於明清時期省以下的行政區劃層級,詳見「
直隸州」或「
直隸廳」;清代行省之一的直隸省(今河北省大部),請見「
直隸省」。
直隸,是中國明清兩朝的行政區劃名詞,原意指直屬中央之地。明代直隸地區的府州由中央直接管理,為直轄區,不設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終明一代,直隸地區共有南北兩片,稱為南直隸、北直隸,簡稱南直、北直,俗稱南京、北京(南京亦可特指應天府,北京亦可特指順天府),雅稱南畿、北畿。與十三個承宣布政使司合稱為「兩直隸十三布政使司」、「兩京十三州」。
Quick Facts 直隸, 首府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