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法國)
法國行政區劃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法國行政區劃中,直屬「第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大區(法語:région)的「第二級地方行政單位」,法語為「département」(法語發音:[depaʁtəmɑ̃] (ⓘ)),漢語將其翻譯為「省」,這類行政單位英語將其與「county」或「shire」(郡)看作類似,截止2011年3月共計101個,其中5個位於法國海外省或「海外自治領」。
省的行政中心為省會(préfecture),其最高行政官員為省長(préfet)。
雖然是第二級地方行政單位,但因為大區區長非直選產生,功能也有限,因此省實際是地方自治與權力的最高級單位。
此外,法國的特殊地位海外集體新喀里多尼亞的行政單位「province」雖也譯作「省」,但並非這裏的「départ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