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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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省份(西班牙語:Provincia de España)是西班牙的二級行政區劃單位。西班牙領土共劃分為50個省,分屬於17個自治區[1],從1833年開始劃分省以來,基本沒有變動,只有加那利亞群島後來被重新劃分為兩個省[2]。
Quick Facts 西班牙省份, 分類 ...
西班牙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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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省 |
位置 | 西班牙 |
創建法源 | 皇家法令 (1833年11月30日) |
創建時間 | 1833 |
數量 | 50 |
人口 | 95,258–6,458,684 |
面積 | 1,980–21,766 km² |
本級政府 | 省議會 |
上級 | 自治區 |
下級 | 縣 市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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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的作用是作為獨立的選區、郵政和電話編碼的基礎,一般情況下,省都是和它最大的城市同名。其中有7個自治區只包含有唯一個省,社會福利、教育、文化、發展等權利基本歸屬自治區,政府支出中央政府只佔18%,省級佔13%,自治區佔38%,基本除了外交、軍事以外的政府事宜都歸自治區一級獨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