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陽縣 (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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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本為宋國閼伯墟[1]。當代依中國傳統方位論——「山北為陰,水北為陽」,以縣境位於睢水(古睢水)之北,解釋「睢陽」一名來源 [2]。秦朝、西漢初年,睢陽縣屬碭郡,後屬梁國[3],以睢陽城為國都。《地道記》曰:「梁孝王築城十二里,小鼓唱節杵下而和之,稱睢陽曲。」《北征記》曰:「城周三十七里,南臨濊水,凡二十四門。」睢陽縣有盧門亭,有魚門,有陽梁聚[1]。梁國廢后,屬梁郡[4]。
隋朝開皇初年,梁郡廢。開皇十六年(596年),設立宋州。十八年(598年),睢陽縣改名宋城縣[5][4]。金朝時稱睢陽縣,元朝時仍稱睢陽縣[6]。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歸德府降為歸德州,同時省睢陽縣。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升府、復設商邱縣。縣城在此前已因河災遷址[7]。1997年時,廢商邱縣,分設梁園區和睢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