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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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在中國明、清2朝的地方行政區域中名義上最高行政長官的官職。在明朝全部是臨時的官職,清代,總督是正式官職,別稱有督憲、制軍、制臺、帥、部堂,演變成常駐地方的封疆大吏。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職官制度,設有總督一職。西方早在公元前2世紀的羅馬帝國時代,就設有與清朝總督職能相類似的職務——「rector provinciae」,中文一般也翻譯為「總督」。後來西方列強進入殖民時代,在殖民地上設置的最高行政長官在中文也譯為「總督」,比如香港在英國統治時期由英國派遣的行政首長就稱為香港總督,不過在去殖民化之後,很多卻變成虛位不具實權的形式,相當於原母國的1種宣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