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審制度清朝死刑覆核制度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秋審或秋審制度,是中國清代朝廷官員於每年秋季審決是否執行死刑的制度[1][2]。秋審淵源於中國古代的會審制度、死刑覆核制度、錄囚制度。 晚清講解秋審制度的著作《秋審實緩比較成案》 明清兩代,犯下嚴重罪行者會被判處斬立決或絞立決,立即處決。而罪行相對較輕者,會被判處斬監候或絞監候,不立即處死,而是等到秋季作出立即處決、暫緩處決還是減刑的結論後再行處置[3]。
秋審或秋審制度,是中國清代朝廷官員於每年秋季審決是否執行死刑的制度[1][2]。秋審淵源於中國古代的會審制度、死刑覆核制度、錄囚制度。 晚清講解秋審制度的著作《秋審實緩比較成案》 明清兩代,犯下嚴重罪行者會被判處斬立決或絞立決,立即處決。而罪行相對較輕者,會被判處斬監候或絞監候,不立即處死,而是等到秋季作出立即處決、暫緩處決還是減刑的結論後再行處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