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索沃行政區劃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科索沃在行政上劃分為區[1](阿爾巴尼亞語:Rajon,塞爾維亞語:Округ,羅馬化:Okrug)。區下再劃分為市鎮[2](阿爾巴尼亞語:komuna,塞爾維亞語:општина,羅馬化:opština)。 此條目介紹的是有限承認的科索沃共和國的行政區劃。關於塞爾維亞科索沃和梅托希亞自治省的行政區劃,請見「塞爾維亞行政區劃」。 這些行政區劃單位是聯合國科索沃特派團建立起來的。 More information 類型, 數量 ... 類型 數量 區 7 (自2000年起) 市鎮 38 Close
科索沃在行政上劃分為區[1](阿爾巴尼亞語:Rajon,塞爾維亞語:Округ,羅馬化:Okrug)。區下再劃分為市鎮[2](阿爾巴尼亞語:komuna,塞爾維亞語:општина,羅馬化:opština)。 此條目介紹的是有限承認的科索沃共和國的行政區劃。關於塞爾維亞科索沃和梅托希亞自治省的行政區劃,請見「塞爾維亞行政區劃」。 這些行政區劃單位是聯合國科索沃特派團建立起來的。 More information 類型, 數量 ... 類型 數量 區 7 (自2000年起) 市鎮 38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