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降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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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降部隊(英語:Airborne forces)屬於軍事單位,早期為輕裝步兵,近年分演為「傘降兵」、「機降兵(英語:Glider infantry)」、「空中突擊兵」3種。其部隊運動通常採用運輸機等航空器進行「空投」來戰鬥。因此,他們可以投入敵後,有能力在幾乎任何地方進行部署。二戰直到現在空降部隊仍然具有高度風險,空降部隊的編隊輜重往往是有限的,只能經由他們的航空器進行運輸,難以匯集足夠持續的軍力,因此主要的優勢在於情報得利之「在幾分鐘內突然冒出的數量和大小」,否則一旦沒配合好就會遭遇重大損失,歐美稱為「垂直包圍行動」(英語:vertical envelopmen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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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降
軍事跳傘或滑翔前運人員或物資的形式。
用途
提供人員,設備或耗材。
起源
起源於1927年11月意大利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