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修憲委員會為中華民國立法院特種委員會之一,掌理《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之審議及相關事項。
Quick Facts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Committee(英語), 基本資料 ...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 Committee (英語) | |
---|---|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資料 | |
所屬部門 | 立法院 |
員額 | 本會之委員為立法委員總額1/3加1人,由各政黨(政團)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並依保障少數參與原則組成之。 本會置召集委員5人,由委員互選之。 |
授權法源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 立法院組織法第9條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 |
主要官員 | |
召集委員 | 本屆尚未成立 |
組織編制 | |
任務編組 | 本會會議,除首次會議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召集委員一人為主席,由各召集委員輪流擔任。 本會得設若干審查小組,負責議案之審查。 |
聯絡資料 | |
地址 | 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
電話 | +886 2 2358-5858 |
網站 | www.ly.gov.tw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