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笞
刑罰執行方式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鞭笞[1],又稱鞭刑、笞刑或打藤(caning),是一種沿用已久的刑罰執行方式。執行處罰者用竹或藤製成的鞭子打受罰者,通常都是打受罰者的臀部(打屁股)、手掌心或腳底。鞭笞不但見於國家刑罰,也常見於家庭和學校,但其殘酷程度通常遠低於國家刑罰。
此條目論述以亞洲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由於這種刑罰普遍被國際組織認為是對受刑人不人道及侵犯其人權,此刑罰在世界上多數地區已經廢除。如今,世界上大約有16個國家實施類似笞刑,大部份在亞洲及非洲(多數也實行沙里亞法),例如: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阿富汗、伊朗、坦桑尼亞、博茨瓦納、尼日利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