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鴉片戰爭
1840年至1842年大清帝國與大英帝國之間的軍事衝突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一次鴉片戰爭(英語:First Opium War),又稱鴉片戰爭[2]:275、中英戰爭(英語:The Anglo-Chinese War)[3]、通商戰爭[4]:11,是公元1840年至1842年(道光二十年至二十二年)期間,大清帝國和大英帝國之間的一系列軍事衝突。此場戰爭是近代西方國家對中國發起的第一次大規模戰爭,船堅砲利迫使清政府打開閉關鎖國的大門,被認為是中國近代史的開端。[5]:35
第一次鴉片戰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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鴉片戰爭的一部分 | |||||||||
鴉片戰爭形勢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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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清朝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關天培 † |
巴麥尊 | ||||||||
兵力 | |||||||||
八旗、綠營:200,000人 | 東方遠征軍:19,000人 | ||||||||
傷亡與損失 | |||||||||
陣亡:3100餘人 受傷:4000餘人[1] |
陣亡:69人 受傷:451人 |
此戰的遠因近因,十分複雜,總括而言,其遠因是近代中國的閉關政策不合時宜,與英國的自由貿易政策產生衝突,令英方蒙受巨額貿易虧損,但中方封貢體系造成的外交隔閡使英方無從交涉貿易失衡問題[6]:100;其近因是清朝官吏處理鴉片貿易的手段從朋比為奸,突轉為強制禁錮,忽嚴忽弛、無所適從,被英方視為對其外交底線和國計民生的踐踏[6]:100。
英國對如何反應爭辯多時,反對派倒閣以九票之差失敗,對華強硬派之內閣勝出[7]。戰爭以英國對華出兵為全面爆發,最後以清朝在江浙戰敗、簽訂《南京條約》而告終[8]。
公元19世紀以前,中西沒有邦交,其原因有二[4]:2。首先,在經濟層面,中國地大物博,國內市場以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為主,而中央政府對於國際貿易更是極為輕視[9]:19,對外通商只是「嘉惠遠人」的懷柔政策[10]。從唐末到南宋,中西陸路關係已中斷四百餘年,而蒙古人西征旨在搜刮掠奪,無意且無力將西方文化帶入中國[2]:5;至十五世紀中葉,西方的地緣政治變動阻斷了以往通過阿拉伯半島的陸路貿易路線[9]:6,此後中西貿易必須繞過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從倫敦到廣州最快也需三個月,因此商業發展有限[4]:2。
其次,在政治層面,中國自視為天朝上國(宗主國),視外國為蠻夷(藩屬國),認為洋人到來都是傾心慕化和納貢稱臣[10];其時中國不承認他國的平等地位,要求來華的西洋人必須尊中國為上國、以藩屬自居[4]:2。當時中國認為沒有必要聯絡外邦,並無「外交」的觀念,對外政策無非「剿夷」或「撫夷」[4]:2。封貢體系的理論與實踐,反映了古代中國自視為「天下中央之國」的世界觀,這在極大程度上制約了中國王朝與西方的平等外交[11]:129。
明代君主有言「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充分表露出狹隘的漢族至上意識,沿邊遍置關隘,顯然不是進取之象[2]:5。明朝雖然曾對南海諸國加以招撫,但仍抱持戒備態度,後來明廷以倭寇之故,實施海禁,禁止對外貿易,重施鎖國退守政策[2]:5。千餘年來,中國視海上貿易為財源,到了明朝則視為禍患,終明一代海禁甚嚴,中國遂真正進入閉關時代,認為與外族接觸弊多於利,甚至有弊無利[2]:6。
自十五世紀末起,歐洲的航海技術日益昌明,各國政府大多鼓勵航海事業,尤其是葡萄牙政府[12]:694。自1514年(正德九年)起,葡人多次前往廣東屯門(今香港及深圳一帶)經商,獲利頗厚,其後葡人訪華者日增,多居於澳門、泉州、寧波等地,惟葡萄牙遣使與明廷締約通商不果,葡人陸續遭武力驅逐,僅餘澳門一地[12]:694-695;1557年(嘉靖三十六年),葡萄牙在澳門設官置戎,視之為殖民地,明政府亦不拒絕,僅收其地稅[12]:695。公元1567年(隆慶元年),福建巡撫涂澤民請求開放海禁,實施「船引」制度獲准,但明政府只開放福建漳州的月港一處通商口岸[13]。
至十六世紀中葉,來自西班牙、荷蘭、英國等國的探險家與商人相繼抵達中國,並獲准在部分沿海地區開展香料貿易[11]:85-89。1600年(萬曆二十八年),英國特許了一批商人從事東印度貿易,他們建立了英國東印度公司[11]:85。不過,中國人並不歡迎這些在華的洋商,因為他們多是些追逐利益、不得體面的大老粗,加深了中國人將洋人視作「化外蠻夷」的觀念[11]:89。
明末清初時期,以基督會會士為首的傳教士將一些西方的科學技術與藝術文化引入了中國,卻仍因「禮俗之爭」而逐漸沒落;當時中國絕大部分的士大夫仍自滿於中華文明的遺產,一味鑽研儒家典籍,認為無需吸收外來學識,令中國喪失了現代化的機會[11]:96-99。西學在中國衰落後不久,西方便在政治、經濟、社會、科學等領域突飛猛進,一系列重大變革也造就了民主制度、工業革命、民族主義等近現代產物,而在工業革命中遙遙領先的英國,將不可避免地直面這一沉睡已久的古老帝國[11]:100。
“ | 迨外患日急,虛驕之氣不減,既不能戰,又諱言和。時西學開始東傳,雖有少數人士受到啟示,從事講求,然魚爛河決之勢已成,終不能挽回既倒的狂瀾。 | ” |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2]:6 |
清初為了削弱鄭成功等海上反清勢力,迫令沿岸居民內遷,禁止船隻出海,再度實行海禁封鎖大陸[2]:12。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鄭成功之孫鄭克塽投降,清軍佔領臺灣。次年,清朝正式開海,准許百姓對外貿易[14],並在粵東的澳門(一說廣州)、福建的漳州府、浙江的寧波府和江南的雲台山分別設立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和江海關。江、浙、閩、粵四大海關總領各自所在省的所有海關口岸,數量從十幾至幾十個不等[15]。
清朝開放「四口通商」後,廣州是最繁榮的口岸,但當地有諸多敲詐勒索等腐敗現象,加上因位處亞熱帶而對英國紡織品的需求量小,促使英國東印度公司尋求在較偏北的口岸開展商務[11]:137-138,尤其注意寧波[2]:36。1755年(乾隆二十年),通曉華語的洪任輝(James Flint)奉命前往寧波,因當地久未有商船到訪,洪任輝一行人得到當地官員優待,諸事進展順利[2]:36。但貿易轉向寧波後,前往廣州的英國商船數量隨之減少,兩廣總督擔心貿易重心北移,會影響廣州商民的生計,故於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籲請朝廷將寧波的關稅提升至100%;再者,朝廷亦擔心洋人商船頻頻到訪會令寧波變成另一個澳門,助長洋人與內地奸民勾結[11]:138。故此,清廷同意大幅提高寧波等北方口岸的關稅,以斷絕洋商北上的念頭[11]:138。但這一措施仍未能阻止英船前往寧波[2]:36,乾隆帝遂在同年以海防重地規範洋商活動為理由,通知洋商:「嗣後口岸定於廣東,不得再赴浙省」[16],稱為「一口通商」。
洪任輝明知有「一口通商」禁令,於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隨英船收泊浙江定海,被地方官拒絕,隨即攜同預先準備好的呈文,直接前往大沽,上北京申訴[2]:36。洪任輝通過直隸總督向乾隆皇帝遞交訴狀,希望中國開放多個通商口岸,並指控廣州海關勒索陋規、行商拖欠貨銀、保商制度多弊[2]:36-37。乾隆皇帝以洪任輝「勾串內地奸民,代為列款,希冀違例,別通海口」罪名,圈禁澳門三年[17][2]:37。
洪任輝事件發生後,清政府對貿易採取更嚴格的限制,把對外貿易城市限於廣州一口,並且規定洋商銷售商品和購買土貨都必須通過廣州十三行的「行商」之手[5]:6。廣州貿易體系的主要特徵,是朝廷授權十三家稱為「行」的商號,開辦這些行的主人稱為「行商」,作為唯一的對外貿易代理人,透過向朝廷捐財以保證其壟斷特權[11]:140。所謂「十三行」並非只有十三家,多時可達四五十家[4]:3。十三行對岸設有十三個外國商館,由行商出租,一概被中國人稱為「夷館」[11]:140。
自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起,廣州是唯一通商口岸,對於洋人的限制更嚴,勒索更重,令洋商更為不滿[2]:37。以往廣州有「稽查管束夷人條例」,至此兩廣總督再訂立《防範外夷規條》五則,主要目的是制止洋人與人民往來[2]:37,內容包括:
- 嚴禁洋商在廣州過冬,如屬必要,可去澳門,次年必須返國;
- 洋商必須居於商館,不得攜帶武器,商館由行丁把守,夜晚禁錮,出入由通事隨行,買賣貨物經由行商;
- 禁止行商領借洋商資本以及洋商僱用漢人役使;
- 禁止內地人民為洋商傳遞書信;
- 加派要員稽查商船停泊之處[2]:37。
此後清政府對規條進行了多次增補,如規定外人不得坐轎、不得學習中文,外國婦女不得進入廣州等[11]:148。除來華貿易外,規定武器、米糧、硝磺、鐵鍋、廢鐵和各種鐵器都不准出口,蠶絲、綢緞也有出口數量規定[來源請求]。
1760年(乾隆二十五年),清政府恢復公行制度[18]。公行是行商在官府的支持下成立的貿易壟斷組織,起源於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11]:140。公行專辦對外貿易,對洋商嚴加限制,不准洋商與中國官員直接接觸,指定須由公行與洋商聯繫,使公行成為洋商與中國官府聯繫的中介[18]。
此外,行商稅吏巧立名目,額外費用多達60多種,引起洋商不滿,並助長了走私風氣[19]。原本清政府所定的海關稅則只有不過4%,但是官吏所加的陋規極其繁重,連同正稅要徵收貨價的20%左右,加上官吏違法將稅則保密以便隨意上下其手,導致洋人每次納稅都要經過漫長的交涉[4]:4。加上「一口通商」令原本產於江蘇、浙江、福建等地的生絲和茶葉全須運往廣州,造成運輸費用劇增和茶葉變質的問題,這都讓洋商更爲不滿[20]。
當時歐洲人視乾隆皇帝為一個模範的開明君主;英國人以為,在華通商所遇到的困難都只是廣州地方官吏所致,如果能讓乾隆皇帝知道,他必定願意改革[4]:5。1787年,英國派出以查爾斯·艾倫·卡斯卡特為正使的使團訪華,是英國政府第一次遣使來華,目的是擴大對華貿易,增開通商口岸。此次出使因卡斯卡特在來華途中病逝而夭折[21]。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英國續派曾出使俄國並擔任過印度孟加拉長官的佐治·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為特命全權大使,斯當東(George Thomas Staunton)副之,隨員80餘人,包括天文數學家、藝術家、醫生,和95名衛兵,由兵船護送,費用歸東印度公司負擔[2]:39。所攜「貢品」,約值1萬5千餘英鎊,內有天文、地理儀器、圖書、毯氈、軍用品、車輛、船式,總計600箱,俱為用心選購,以表示英國之文明[2]:39。英國政府給馬戛爾尼的訓令要他竭力遷就中國的禮俗,惟必須表示中英的平等[4]:5。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8月,馬戛爾尼一行抵達北京[2]:39。清朝以為英使是為向乾隆帝賀壽而來,稱使團帶來的禮物是貢物。乾隆皇帝要馬戛爾尼跪拜,他只肯行英式一膝一跪之禮,堅持不肯行三跪九叩之禮,乾隆皇帝大為不懌[2]:39;後來英國使團有條件地答應,條件為將來中國派使團到倫敦時亦須向英王行跪拜禮,或是中國官員向使團所帶來的英王畫像行跪拜禮,但清廷官員拒絕接受[4]:5。直到見到國書,才知道英使之來,並非專為賀壽,實際上別有請求,決定要他早日離去[2]:39。駕返北京後,軍機大臣和珅將乾隆皇帝致英王佐治三世(King George III)的敕書和禮物發給馬戛爾尼,含有逐客之意[2]:39。敕諭的措辭全是上國口吻[2]:39:
“ | 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貨物以通有無……今爾使臣於定例之外,多有陳乞,大乖仰體天朝加惠遠人、撫育四夷之道。 | ” |
乾隆皇帝在敕諭中宣稱,雖然中國甚爲嘉許英國「傾心向化」、遣使前來的恭順之誠,但無法滿足英方派代表來北京居住的請求,理由是「與天朝禮制不合」;馬戛爾尼又以書面列舉請求,包括增開通商口岸、減免和訂明關稅等,但全部都在乾隆皇帝的敕諭中被駁回[11]:157-159。
馬戛爾尼沮喪之餘,先後由軍機大臣和兩廣總督護送,自北京取道運河南下,經杭州、廣州返回英國;馬戛爾尼在中國五個多月,接觸不少中央、地方官員,見聞了不少政治、軍事、社會實情,深感中國人的知識淺陋,官吏貪污,人民困苦,武備廢弛,一切虛有其表;兩年後,英王佐治三世來書,希望「相依相交,公平恩待」,乾隆皇帝的回答是要他「益利盡誠,永承恩眷」;可見,中英雙方在外交觀念上南轅北轍。[2]:40
馬戛爾尼事件後,英國被捲入拿破崙戰爭,加上未有合適的人選,使得所有訪華行動被無限期推遲,在這期間發生的數起事件使得中英關係轉趨緊張[11]:160。其中一起事件源自第二次反法同盟,英國為防止法國從葡萄牙手中奪下澳門,從而使法國在東南亞貿易中佔據絕對優勢,分別於1802年和1808年兩度出兵佔領澳門,中國方面抗議稱澳門是中國領土、並無被法國佔領之虞[11]:160[22][23]。1801年,葡萄牙在橘子戰爭(英語:War of the Oranges)失利,英國派軍艦於1802年(嘉慶七年)3月18日抵達澳門氹仔附近海域,試圖登陸澳門,兩廣總督覺羅吉慶勸阻無效而採取斷糧手段;7月,英軍得知英、法簽訂《亞眠和約》而離去[24]。1808年(嘉慶十三年),英軍再佔澳門,英軍統帥度路利(英語:William O'Bryen Drury)拒絕撤軍,兩廣總督中斷通商,造成洋人普遍不滿;度路利於是建議與會見兩廣總督,但遭拒絕,他便率領軍艦闖過虎門、駛至黃埔,要求會晤,隨即發生武裝衝突,造成英國人傷亡[11]:160[5]:3;直至同年12月,葡萄牙交付贖金,保證英國的撤軍,緊張局勢因而趨緩[11]:160[24][25]。
上述衝突事件,加上對廣州體系的日益不滿,促使東印度公司請求英國政府再派使團訪華[11]:160。1815年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倒台和維也納會議後,歐洲恢復和平,英國政府決定再派大使來華[11]:160。人選為阿美士德(Lord Amherst),主要使命為確定公司在廣州權益,中國不得任意停止貿易,英人得自由與華商買賣,推廣口岸[2]:41。1816年(嘉慶二十一年),阿美士德抵達天津,跪叩禮節問題隨之而來[26]:20。嘉慶皇帝認為英使拒行此禮,是存心違抗,必須預行演習,否則不准瞻覲[26]:20。阿美士德被帶至圓明園宮門附近,仍拒行三跪九叩之禮;嘉慶皇帝以「中國為天下共主,豈能如此侮慢倨傲?」;立予驅逐出國[2]:39。
「夷」是中國歷代對異族或外族的一種賤稱,對這種夷夏觀念較早提出挑戰的,是英國商人胡夏米[27]:9。他英文名為林德賽(Hugh Hamilton Lindsay),是英國東印度公司駐廣州商館職員,通曉漢語,易華名胡夏米[27]:9。1832年2月(道光十二年一月),他與德國傳教士郭士立奉命率領英國商船「阿美士德」號到中國沿海試航,試圖在廣州以外的口岸另闢市場,並蒐集中國沿海的情報,歷時1年又7個月[27]:9。期間兩人又散發文告,申述英商在廣東所受的欺侮,說明英國的國勢不可敵視輕蔑;不少地方官吏私下與其勾結、開放貿易[2]:42。胡、郭認爲,中國北方人民樂意與外人貿易,官府既無實力、亦不嚴格執法,加上中國武備廢弛,如要發展對華貿易,非口舌所可達成,勢須訴諸武力[2]:42。
1832年(道光十二年)發生了一件意義深遠的事件,使得中英關係大大惡化——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壟斷權被取消[11]:170。次年,英國國王任命上議院議員、海軍將官律勞卑(William J. Napier)為駐華商務總監,左右副總監各一人[2]:44。這個事件標誌着中英關係已發生根本性變化,「英國政府」替代了「東印度公司」與中國交往,官方關係替代了非官方關係;然而,中國人絲毫未能理解這一變化的政治含義,也沒有做任何準備來應付這一新形勢[11]:171。
英國政府給律勞卑的訓令強調,應儘可能維持與中國的友好和諒解,同時確保中英兩國的平等關係[11]:171。1834年7月15日(道光十四年六月九日),律勞卑抵達澳門;7月21日,兩廣總督盧坤命行商轉告律勞卑「如欲來省,須待先行奏明請旨」[2]:45;一天前(7月20日),律勞卑已按巴麥尊的訓令,備好了一封致盧坤的平行公函,旨在要求建立平等的中英外交關係[2]:45[28]:531。律勞卑不待奏明,率先於7月25日(六月十九日)到達廣州商館,翌日投遞公函,無人肯收[2]:45。盧坤視律勞卑大逆不道,認為即使是英國官員「亦不能與天朝疆吏書信平行」[29]:24,並稱「天朝大臣,例不准與外夷私通書信」[2]:45。盧坤拒絕接受信函和直接會面,呼籲律勞卑遵守舊制,並要求他立即返回澳門[28]:531。律勞卑認為總督拒收信函且驅逐英使是一種侮辱,指責盧坤「愚頑無知」,並表示英國有能力、但無意願發動戰爭[11]:171。為此,中英雙方就公函「平行款式」問題僵持不下[2]:45。
9月2日,盧坤下令包圍英國商館[2]:45-46,撤走所有華人雇員,斷絕商館的糧食供應,並終止中英貿易[11]:172。不過,中英貿易實際上在8月中旬已經停止[2]:45。律勞卑立即召集兵船,於9月11日駛至黃埔,其後炮轟虎門炮台,盧坤亦調兵增防[2]:45-46。後來,盧坤使用離間計,宣稱律勞卑是罪魁禍首,只要他離開廣州即可重開貿易,許多英國大商人私下請求粵海關監督恢復貿易,律勞卑感到自己被同胞遺棄和出賣[11]:172。9月21日(八月十九日),律勞卑及兵船離開黃埔,中英貿易隨之恢復,雙方爭執暫告一段落[2]:46。
律勞卑在廣州時已染重病,回到澳門後病逝;此後兩年,繼任駐華商務正監督的德庇時(John F. Davis)和佐治·羅賓遜(英語:George Robinson, 1st Marquess of Ripon)(George Robinson)都採取消極的靜默政策;當時英國內閣改組,亦主張以和協的方式改進對華關係;廣州的英商不滿,聯名上書,請求派遣全權代表率領船艦,要求撤懲盧坤,賠償損失,加開口岸[2]:46。1836年(道光十六年),英國商人成立「倫敦東印度和中國協會」向英國政府提供情報[5]:4,並與曼切斯特商會多次向英國政府請求幫助打開中國市場[30]。
自律勞卑失敗以後,對華貿易已陷入不穩定的、無保護的狀態,橫受行商和地方政府的勒索與禁阻。於是,不列顛的財產每日都處於危險狀態之中……我們的產業可能被癱瘓,我們的稅收可能每年遭受四百至五百萬英鎊的損失。因此,我們以最迫切的心情呈請不列顛政府施展保護英商的威力。
1836年(道光十六年),巴麥尊重掌外部,副監督查理·義律(Charles Elliot)力請積極行動,巴麥尊隨即派他為正監督,一稱領事[2]:46-47。義律試圖與廣州當局接觸,放棄過去兩年的靜默政策,照舊經過行商,具稟兩廣總督鄧廷楨,請求前往省城,管治英國商賈、船夫;經鄧廷楨奏准,1837年(道光十七年)4月,義律到達廣州,鄧廷楨拒絕與他直接往來,巴麥尊又訓令他不准提稟,不許由行商代轉,他只好返回澳門;此時鴉片停運問題漸趨嚴重,次年英國東印度艦隊司令馬他倫(Sir F. Maitland)奉命前往廣東,義律再到廣州,改向鄧廷楨投遞書信,請他與馬他倫互相以「平行格式」致函,但遭鄧廷楨原封駁回[2]:47。
同年,有十多名中國水手在新加坡海面遇險,被英人救起,義律希望藉此促進與中國的關係,便通知鄧廷楨,稱這可促進「兩國間」既存的「和平與友好的關係」;鄧廷楨甚為震驚,認為「蕞爾小邦」不可與「天朝上國」相提並論,如何能有「和平與友好的關係」[32]?至此,中英兩國就彼此外交觀念的分歧,相持不下[2]:47。
十八世紀的中英貿易中,中國佔有巨大的貿易順差[11]:165,在1830年(道光十年)以前,中國在對外貿易中通常有出超,白銀不斷地從印度、英國和美國流入中國[33]:2。當時中國對英國的輸出首為茶葉,次為絲綢、土布、瓷器[2]:47。十八世紀,飲茶成為英國的一種國民風尚,英國人對茶葉的需求非常大[11]:146,英國從中國輸入的茶葉量從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不超過1,600萬英磅,快速增長至1846年(道光二十六年)的5,700萬英磅[33]:4。隨着茶葉銷量的增長,英國對茶葉的進口稅一度高達100%,茶葉走私活動隨之而來;作為應對,英國政府在1784年將茶葉進口稅降至12.5%,但中國茶葉仍為英國提供了十分之一的國庫收入[11]:146。
英國紡織業重鎮曼徹斯特的一個工廠主曾經說:
“ | 如果每個中國人的襯衣下擺加長一吋,我們的工廠就得忙上數十年!只要能夠打開這個壁壘就好了[34]。 | ” |
英國完成工業革命後,需要一個廣大的市場作為貨品出口地,而中國正好符合此條件[35]:282。英國早期對華輸出的貨物,包括毛織品、金屬、鐘錶、玻璃,以及來自印度的棉花、棉織品;然而,由於男耕女織的中國農村經濟自給自足,英國商品在中國缺乏市場[2]:47。1827年(道光七年)以前,英國多次嘗試在廣州銷售英國印花布、剪絨及天鵝絨,虧本超過60%;1826年(道光六年)輸入棉布,也虧本10%左右[5]:6。因此,英商只能用白銀購買茶葉[2]:47。東印度公司駛往中國的船舶經常裝載90%至98%的黃金,只有不到10%是商品;1781-1790年(乾隆四十六年至五十五年)間,流入中國的白銀達1,640萬兩,1800-1810年(嘉慶五年至十五年)則達2,600萬兩[11]:165。十八世紀前期,英國向中國出口的貨值,經常不及進口白銀的十分之一;當時的歐洲重商主義盛行、重視現金,英國人認為這是國家的巨大損失[2]:47。
年份 | 華輸英貨值
(銀元) |
英輸華貨值
(銀元) |
英國入超(即貿易赤字)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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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1799 | 11,563,686 | 10,380,706 | 1,182,980(平均每年約118,298) |
1817-1819 | 8,060,271 | 7,646,777 | 413,494(平均每年約137,831) |
1820-1829 | 20,031,631 | 14,116,591 | 5,915,040(平均每年約591,504) |
1830-1833 | 9,950,286 | 7,335,023 | 2,615,263(平均每年約653,816) |
十九世紀前,英國對華貿易一直有大量逆差(即「入超」)[35]:282。英國在18世紀開始實行金本位貨幣政策,而中國則以白銀作為貨幣,由於與中國的所有貿易需以銀兩折算,英國需要從歐洲大陸購入白銀作貿易用途,金銀一買一賣,令英國利潤損失巨大;稅率方面,中國對英國進口貨物的稅率高達20%,同時由於海關官僚腐敗和貪婪,使得除稅率之外還產生許多不可預估的費用,英國為此大為不滿[35]:282。此外,為擴大對華貿易,洋商自十八世紀中葉開始向中國行商放高利貸,部分行商借貸過多而無力償還,令「商欠」事件頻發,欠款數額越來越大,引起英商強烈不滿而發生糾紛,令中英矛盾更爲尖銳[28]:530-531。
由於十八世紀的廣州貿易順差嚴重偏向中國一邊,大量白銀流入中國[11]:165。當時不論中西的經濟學家都認為金銀的輸出對國家有害,各國都力求增加貨物的出口和金銀的進口;在中國的洋商經過多年的實驗,發現鴉片是種上等的商品[4]:7。
鴉片提煉自罌粟,在唐代由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傳入中國,中國人稱之為罌粟、米囊、阿芙蓉或白皮[11]:165。明朝時,南洋諸國以其為貢品,市鎮亦有貨賣,價值與黃金相等,葡萄牙人自印度來廣東後,輸入漸漸增加[2]:47。16世紀後期(明中葉),海關開始對其徵稅,列入藥材項下,與自菲律賓傳入的煙草混合吸食[2]:47。主要用作止痛安神的藥物,為求享受而吸食鴉片的情況很少[11]:165。
據記載,早在1620年(萬曆四十八年),台灣已有人將鴉片與煙草混合吸食,這種做法在1660年代(清初)傳到福建和廣東,在那裏,吸食的方式得到了改進[11]:165-166。據記載,清初的食法為「煮土成膏,鑲竹為管,就燈吸食其煙」,不出數年便流傳各省,還出現了買賣鴉片的煙館[2]:47。吸食鴉片迅速成為有閒階層的一種時尚,不久後甚至連窮人也沾上這種習慣。對鴉片的需求導致外國進口的鴉片增加,四川、雲南、福建、浙江和廣東等均都有種植罌粟[11]:165-166[37][頁碼請求]。1729年(雍正七年),雍正帝以鴉片淫蕩傷人,予以禁止,但所指為煙草與鴉片合製之鴉片煙,並非鴉片本身[2]:47。
十八世紀,英國商人發現鴉片在中國大有銷路,遂全力以赴[2]:47。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英國人取代葡萄牙人成為鴉片貿易的領頭羊,同年,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獲得種植鴉片的壟斷權——由孟加拉國掌管從播種到在加爾各答出賣成品的一切事宜[11]:166。東印度公司獲得印度鴉片的專賣權後,鼓勵栽種,管轄鴉片的運輸和銷售;當時中國每年進口鴉片四千餘箱,漸增至六千餘箱,每箱售價自140銀兩上漲至350銀兩[2]:48。鴉片貿易的豐厚利潤吸引了幾乎所有的外國商人,當中英國私家商號「怡和洋行」是最主要的鴉片貿易商[11]:168。
1796年(嘉慶元年),嘉慶皇帝明令取締鴉片的進口和種植[11]:166,中國裁停鴉片煙稅,視為禁品[2]:48。東印度公司在得知中國禁煙之後,轉而將鴉片的銷售權讓給持該公司執照經營航運的港腳船[11]:166,進口有增無減[2]:48。1809-1817年(嘉慶十四年至二十二年)又有五次禁令,但仍歸無效,走私者與地方文武官員勾結分肥,港腳商船大量販運,於澳門、黃埔公開交易[2]:48。1834年(道光十四年),在英國本地商人的壓力下,東印度公司對中國貿易的壟斷專利被撤銷,銷售鴉片的商人增加,令流入中國的鴉片數量頓時大增[38][頁碼請求]。鴉片商人泰勒說:「鴉片像黃金一樣,我能在任何時候賣掉它。」[39][40]鴉片走私日益擴大,據不完全統計,1800年至1820年平均每年4,000餘箱,到1838年至1839年間猛增至近40,000箱[5]:7。
鴉片輸入的迅速成長自然與中國對其需求的增長聯系在一起[11]:168。「嘉慶初食者甚少,不二十年,蔓衍天下,自士大夫以致販夫走卒,群而趨之,靡而不返」[41]。十九世紀初葉的煙民主要是一些富家子弟,但這種陋習逐漸擴散到政府官吏、商人、文人、婦女、僕役、兵丁,乃至僧尼與道士等;在1838年時,廣東和福建的煙館比比皆是[11]:168。
吸食鴉片亦嚴重影響中國經濟[11]:169。清代的法定貨幣是銅錢,為民間所通用,國家的收支則以白銀爲準,人民納稅需按照銀價以銅錢繳抵;中國的白銀產量不多,供不應求,銀價有漲無回;加上鴉片進口激增,白銀逐年外流,銀荒日益加劇[2]:49。19世紀30年代中後期,白銀外流的情況最爲嚴重,亦影響了中國市面上白銀與銅錢之間的兌換率;1740年時,1兩銀換800文銅錢,而到1828年時,1兩銀值2,500至2,600文銅錢,清政府爲此增加了鑄造銅錢的數量[11]:169。結果,銀價上揚,銅錢貶值,物價升高,人民納稅的負擔加重[2]:49。
年份 | 鴉片輸入(箱) | 白銀輸出(銀元) |
---|---|---|
1800-1809 | 39,691 | 51,339,100 |
1810-1819 | 74,135 | 95,288,153 |
1820-1829 | 180,169 | 211,089,961 |
1830-1839 | 344,124 | 243,958,005 |
由於鴉片輸入激增,中英貿易逐漸變化,英國由入超變為出超,中國亦隨之變為入超[42][43]。從1796年到1820年,清朝政府需要大量白銀來支持鎮壓白蓮教以及嘉慶道光時期的其他人民起義,但期間中英貿易的白銀流向已經逆轉[9]:29。十九世紀初,中西的正規貿易,中國大致尚為出超;根據行商的貿易出入貨簿,1812年(嘉慶十七年),中國進口貨價約爲1,270萬兩,出口約1,510萬兩;1813年(嘉慶十八年)的進口貨價約1260萬兩,出口約1290萬兩;但鴉片是違禁品,不入貨簿,如將鴉片合計,出入已不能平衡,成爲入超[2]:48。英國人在1836年(道光十六年)向中國賣出了價值1,800萬元的鴉片,並從中國買入了價值1,700萬元的茶葉和生絲——顯然,如果沒有鴉片貿易,英國將承受巨額的貿易逆差[11]:170。
鴉片貿易不僅扭轉了英國對華貿易逆差的不利局面,還爲英國的毛織品找到了海外傾銷市場[44][頁碼請求]。自英國佔領鴉片出產大國——印度後,當地經營的印度鴉片賣到中國,又從中國貨商那裏進口茶葉到英國,英國再把大量棉織產品銷售到印度市場,再把資金做上述流動,如此形成了中、英、印「三角貿易」關係[45]。在1833年(道光十三年)取消東印度公司貿易壟斷權以前,英國對中國年輸出總值只有60萬英鎊,而1836年(道光十六年)達到1,326,388英鎊[33]:4。東印度公司從鴉片生產中獲取的利潤從1832年(道光十二年)的1千萬盧比上升至1838年(道光十八年)的3千萬盧比,成爲東印度公司的大宗收入[11]:170。及至十九世紀初,鴉片已成爲三角貿易中最重要的商品,為英國賺取大量白銀,因此學者認爲,當日後中國進行「反鴉片戰爭(anti-opium war)」時,英國亦只好進行「反『反鴉片戰爭』(anti-anti-opium war)」[44][頁碼請求]。
鴉片戰爭的本質是中英雙方軍事力量的對抗。當時,中英雙方在武器裝備和兵力上存在巨大差距。[46]:33
鴉片戰爭時期的英軍已處於初步發展的火器時代,而清軍仍處於冷熱兵器混用的時代。英軍方面配備了當時世界上較先進的兩種軍用槍——燧發槍與雷管槍。清軍方面,其使用的冷兵器包括刀矛弓箭之類;而清軍使用的火器則是根據明代引進的「鳥銃」等西洋火器樣式所仿造,其型制樣式比英軍落後了200餘年。由於中英的製造工藝差距導致的品質差距,清軍的鳥槍存在諸多致命缺陷,包括槍身過長、射速慢、射程近、精確度低、炮彈威力弱等;加上清軍使用粗劣的火藥,使其原本已落後的槍炮在實戰中的效能更差。[46]:33-39
中英武器裝備中差距最大者莫過於艦船。英國海軍為當時世界之最,擁有各類船艦400餘艘,其軍艦抗風、抗沉性能優良,用料防蛀防火,又能利用各種風向航行,排水量大,安炮較多;其輪船亦具備航速快、吃水淺、機動性能強等特點[46]:39-40。清朝方面,當時清軍的海軍稱爲「水師」,主要分爲福建水師和廣東水師兩支,職務非出洋作戰,而是近海巡防,僅以海盜為對手[46]:39-40;因此,清軍的小型軍船隻適合在江河中的近距離交戰,航速與靈活度遠不及英國軍艦,亦無法有效施展火力[47];加上清朝嘉慶年間花費大量錢銀物資以鎮壓國內的平民叛亂,已逐漸不再投資水師[9],導致其軍力渙散、人力物力匱乏、缺乏訓練和協調機制[48]。閩浙總督鄧廷楨曾如此評價:「船炮之力實不相敵」[46]:40。
在武備全無優勢的情況下,清朝的城、炮台等防禦工事同樣相當落後,受到西方學者的極低評價。惟當時清軍僅以防備海盜為己任,認爲他們的防禦「固若金湯」。[46]:41-43
鴉片戰爭時期,清朝總兵力達80萬,是當時世界上最龐大的一支常備軍;英國派往中國的海陸軍合計只有約7千至2萬人。故許多學者指出,清朝在鴉片戰爭中處於兵力上的優勢;然而這只是理論上的正確,在現實中恰恰相反,問題的關鍵在於清軍的編制[46]:48-49。綠營軍作爲清軍的主要軍事力量,並無固定編制,而且分散駐防,戰時難以集中,削弱了戰鬥力;此外,清軍並非純粹的國防軍,他們以維護社會治安和政治秩序為主要職責(類似現代的警察)。因此,清軍的編制有利於分散「治民」,而不利於集中禦外。[46]:49-53
另一方面,中英雙方軍隊的調兵速度差距甚大。當時英國軍艦經水路交通駛往中國,效率頗高,而蒸汽機的出現和輪船的使用亦大大加快了英國海軍的航速[9]:66;清朝方面,落後的交通條件延長了清軍增援的路程,使得清軍的兵力部署跟不上英軍的軍事行動。[46]:58-59
此外,清軍的腐敗問題也令其作戰能力降低。士兵方面,由於糧餉收入低下,往往依靠第二職業以維持家計,時而僱人頂替本職工作,甚至敲詐勒索和受賄;軍官方面,由於清朝武舉的弊端,選出的軍官大多「不學無術」,軍人受到社會鄙視,並導致了「重文輕武」的人才流向;加上清朝官場的奢華風氣,低人一等的軍官也竭力搜刮民脂民膏,手段包括吃空額、克兵餉、貪贓枉法等;不幸的是,清代軍人兼具警察的社會職能,形成監盜兩便的陋規。[46]:64-71
早在1729年(雍正七年),雍正帝就頒佈過禁煙令,禁止販賣和吸食鴉片,但並沒有禁絕。中國的煙民從富家子弟逐漸擴展到各色人等,加上吸食鴉片會導致成癮,故煙民不惜一切代價購買鴉片。由於中國人對鴉片的需求日益增長,鴉片貿易的豐厚利潤吸引了幾乎所有的外國商人[11]:168。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取得印度鴉片專賣權,中國的鴉片走私數量漸長[2]:47-48。結果,鴉片的持續流入引發了白銀的不斷外流[11]:169。當時中國實行白銀與銅錢兩種貨幣,官府稅額以銀兩計算,而百姓多以銅錢繳稅。十九世紀三十年代,由於銀價上漲、銅錢貶值,意味着農民賦稅加重,但國家收入卻毫未增加,引起道光帝的關注,命令官員尋找原因,始發現是鴉片走私引起了大量白銀外流,鴉片貿易至此引起清政府的嚴重關切[29]:36。
道光年間,朝廷幾乎每年都下令禁止販運鴉片,但這反而激起了空前活躍的走私活動[29]:36。實踐證明,嚴厲執法並不能遏制鴉片走私[49][頁碼請求],因爲貪官污吏憑藉禁煙的法令來收受洋商賄賂,「立法愈峻,則索賄愈多,其包庇如故,護送如故,販與食者卒如故也」[4]:7[50]:99。有見及此,廣州著名書院學海堂有班讀書人主張取消煙禁,一面加重關稅,一面提倡種植,以國貨抵抗洋貨,杜絕鴉片走私[4]:7-8[11]:174。至此,清廷內部出現了「弛禁」與「嚴禁」的爭論[28]:528。
弛禁派的理論在道光十四、十五年時頗爲得勢,但一直沒有官員敢公開提倡此法[4]:8。直到1836年6月10日(道光十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寺少卿許乃濟上奏主張弛禁,指出鴉片禁令愈嚴、流弊愈大[28]:528。他表示,白銀外流問題是禁煙令抬高煙價、刺激走私活動所致,而腐敗的吏治與暴利的誘惑使得走私活動無法禁止[29]:37。故此他主張:
- 允許鴉片合法進口並按藥材價格徵收關稅,只准以貨易貨,不得用白銀購買,藉此降低煙價並防止白銀外流;
- 禁止官吏、兵丁和讀書人吸食鴉片,其他平民則不禁止;
- 允許中國內地種植鴉片,令外商無利可圖,不再販運鴉片來華。[29]:38
對於許乃濟的奏議,官員看法各異,如兩廣總督鄧廷楨表示支持弛禁,禮部侍郎朱嶟則反對[28]:529。外商總體上對弛禁的可能性感到興奮,但也有部分鴉片走私商人例外,如查頓便説:「就我們關注的利益而言,我不認爲這個(弛禁)計劃有什麼好處。[11]:174」
1836年11月12日(道光十六年十月四日),江南道御史袁玉麟上奏反對弛禁派的主張,其奏摺節錄如下:
今日之弊,事事以辦不動三字藉口,而其尤為因循遷就者,莫如鴉片弛禁之議。……紋銀出洋,誠為可慮……鴉片開禁……是撤藩籬而飼虎狼也……雖日禁兵丁,而終無淨禁之日……天下之患,莫大於一發而不可收[51]。
1838年6月(道光十八年閏四月),鴻臚寺卿黃爵滋上書道光帝[5]:9。奏摺節錄如下:
上自官府縉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道士、隨在吸食。故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歲漏銀一千七八百萬兩。自十一年至十四年,歲漏銀至二千餘萬兩。自十四年至今,漸漏至三千萬兩之多。此外福建、浙江、山東、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數千萬兩。以中國有用之財,填海外無窮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漸成病國之懮,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臣不知伊於胡底!
——《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折》[52]
黃爵滋提出「重治吸食」的嚴禁政策,內容包括:給予煙民一年時間戒煙,逾期不戒煙者處死;本人處死以外,其子孫不得參加科舉,剝奪政治權利;並發動百姓互相監督和舉報,知情不報者法辦[53]。這封奏摺上奏以後,道光帝命令各省督撫討論,他們雖然未公開地反對黃爵滋,但都覺得他的辦法太過激烈,認爲吸食者尚只害自己,販賣者則害許多人,故此販賣之罪重於吸食之罪[4]:9。唯獨湖廣總督林則徐完全贊成黃爵滋的主張,他進言道光帝:
迨流毒於天下,則為害甚巨,法當從嚴。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興思及此,能無股慄?[2]:52
林則徐提出了六點方案,包括銷毀煙槍煙具、在限期內改造煙民、懲治本國鴉片商販和吸食者等。他在自己的湖北和湖南轄區成功實施了這項方案,查沒了5,500桿煙槍和12,000兩鴉片;道光皇帝對林則徐的言辭和成就印象深刻[11]:176,於是在1838年12月底(道光十八年十一月)頒佈《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在當月的8天之內召見林則徐8次[54][需要非第一手來源],賜予林則徐紫禁城騎馬之殊榮,授以欽差大臣,查辦廣東海口事件,節制水師,清查鴉片來源的重任[2]:52。林則徐前往廣州負責執行,史稱虎門銷煙。
1839年3月10日(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林則徐抵達廣州,他與兩廣總督鄧廷楨、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兩人合作,加緊暗訪密查,嚴拿煙販[55]。初到廣州之時,林則徐寫了兩則給維多利亞女王的書信,詞句近乎威脅,旨在說明通商應該互利,而非加害於人[2]:57[11]:177。這兩封信最終並未交到女王手中[11]:177,其英譯本則於《中國叢報》與英國《世界大事年鑑(英語:The Annual Register)》刊出[56][57]。節錄如下:
弼教明刑,古今通義,別國人到英國貿易,尚須遵守法度,況天朝乎?今定華民之例,賣鴉片者死,食者亦死。試思夷人無鴉片帶來,則華人何由轉賣?何由吸食?是奸夷實陷人於死,豈能獨予以生?彼害人一命,尚須以命抵之,況鴉片之害人,豈止一命已乎?
3月18日,林則徐向外商發出收繳鴉片的命令,限3天之內將其躉船上所有鴉片全部交出,到期不繳則封艙封港,又要求外商出具保證書,承諾今後不再販運鴉片來華,否則「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情甘服罪」[55],他聲稱法在必行;另一道係給行商,責令三日內繳煙和出具保證書[2]:53-54。林則徐同時提出,每箱呈繳的鴉片將獲五斤茶葉的獎勵,但他從未提及金錢賠償[11]:178。
洋商起初以爲,林則徐只是普通官吏,表面上大講禮義廉恥,實際上只是爲了講價[4]:11,認爲只需略事敷衍,即可了結[2]:54。3月21日(二月七日)繳煙期限屆滿,外商同意交出鴉片1,037箱,但林則徐認爲太少,拒不接受[2]:54,並逮捕了兩名公行總商[11]:178。3月22日(二月八日),林則徐下令逮捕英國大鴉片商人顛地[55],威脅顛地向官府自首,否則將兩名公行總商斬首[11]:178。英國政府代表、駐華商務總督義律得知消息,於3月23日(二月九日)自澳門啓程趕往廣州商館[11]:178。3月24日(二月十日),林則徐下令中斷貿易,撤走英國商館中的華人買辦和僕役,並下令「和洋人交通者即漢奸」;當日義律抵達廣州商館,當晚林則徐派兵封館,義律與350名洋商被困在商館裏,與外界交通隔絕[2]:54。此後,軟禁長達六個星期,因行商偷送糧食而未有斷糧[11]:178。
3月27日,義律屈服,直接向林則徐具稟,願將英國人經手鴉片悉數清繳,擔保將交出鴉片共20,283箱[2]:54。同日,義律以英國政府的身分發佈了一條佈告,讓所有英商將鴉片交給他轉繳林則徐,宣佈英國政府會賠償他們的損失[58]。此一表態後來有了很大的影響,因為由於義律的這份宣言,鴉片的所有權易手了——從商人的私有財產變成英國政府的公有財產。對此,馬地臣(Matheson)形容:「中國人已落入了使他們自己直接面對女王陛下的圈套。」[11]:179
義律命副領事莊士敦趕赴伶仃洋召集英國煙商,與4月12日開始收繳鴉片[2]:54。5月18日時,義律實際已交出了21,306箱鴉片[11]:179。其中,怡和洋行上繳鴉片7,000箱,寶順洋行上繳鴉片1,700箱,旗昌洋行上繳鴉片1,540箱[59]。林則徐請示過道光帝之後,在虎門挖了三個大坑(每個長150呎、寬75呎、深7呎)。6月3日(四月二十二日),實行銷燬,歷時22日。在銷毀期間,美國船長、商人、教士亦到場參觀,道光帝說是「大快人心」[2]:54。美國漢學傳教士衛三畏指「在世界歷史中,一個非基督教的君主寧願銷毀損害他的臣民的東西,而不願出售它來裝滿自己的腰包,這是唯一的一個實例。」[60]
1839年6月虎門銷煙後,清廷欲將林則徐調任兩江總督,但林則徐拒絕,他認爲雖然銷毀了已到的鴉片,但今後仍可陸續有來[4]:12。林則徐堅持要求英商出具「甘結」(即保證書)承諾以後不再走私鴉片來華,違者「貨盡沒官,人即正法」[11]:178-180。他堅持具結要求是因爲他知道洋人講求信義和契約精神,正如他早前向洋商發出的繳煙諭帖所指:
本大臣家居閩海,於外夷一切伎倆,早皆深悉其詳……聞該夷平日重一信字,果如本大臣所諭,已來者盡數呈繳,未來者斷絕不來,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
——《諭各國夷人呈繳煙土稿》,1839年3月18日
但是,義律和英商則堅決抵制這一要求,小斯當東認爲即使清朝不知國際法,林則徐「貨盡沒官,人即正法」,沒收在廣州港外的貨物(指伶仃洋。過去查緝走私範圍限於廣州港內),不經審訊即處死違約者,也違背了清朝的法令[61];加上由於走私鴉片的躉船根本無須進口,故義律向林則徐指出,具結的死刑威脅無法震懾在外洋賣貨的躉船主,應設法根除此弊;林則徐的友人魏源認爲義律的建議合理,是和平解決雙方分歧的契機[29]:51。但林則徐「嚴駁不許」,僵局至此形成[29]:51-52。5月24日,結束軟禁的義律和全體英國人前往澳門,沒有接受林則徐的具結要求。義律敦促英國政府對中國採取「迅速而有力的措施」,商人們也呼籲國會採取步驟,以兌現義律對被收繳鴉片作出賠償的保證[11]:179。
1839年7月,發生英國水兵在九龍毆斃華人林維喜之事[2]:55。7月7日,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及曼加勒號的水手上岸酗酒,和尖沙咀村的村民發生衝突,引發鬥毆,村民林維喜傷重不治。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主兇[29]:53,稱「殺人償命,中外所同」[11]:180。義律拒絕將英國臣民交由中國法律處置,並在威廉要塞號(Fort William)上審訊了六名案犯。義律判處其中5人參與騷亂罪,處以苦役或監禁3至6個月及罰款數十英鎊,押送回國服刑,另1人無罪釋放[11]:180,但審訊未能證明誰是主兇[29]:54。林則徐稱義律為英國職官,「明明查有兇夷,私押在船,若違抗不交,是始終庇匿罪人,即與罪人同罪。」義律置之不理[2]:55。魏源則如此描述:「義律拘訊黑夷五人,未獲正犯,懸賞購告犯之人,亦非故意違抗也。[62]」後來,這些水手回到英國後即被釋放,因英國法律人員不確定義律是否可以判處這些水手於英國服刑[63];但根據英國議會法案,義律確實有權在距中國海岸線100哩內的公海上做此類審判,故此案至今仍具爭議性[64]。
8月15日,林則徐採取進一步行動,封鎖澳門[2]:55,禁止向英國人提供食物,並下令中國僕人離開英國僱主[65]。8月17日,林則徐在澳門下驅逐令[65],不准英國人逗留[2]:55。8月下旬,義律與英國人轉往香港及附近海面之英國船隻上居住。9月4日,義律帶領新到兵船一隻,至九龍,要求購買食物未果,實行開炮,中國水師船炮台猛烈還擊,各有傷亡[2]:55。9月下旬,義律返回澳門[2]:56,與澳門同知蔣立昂會商[66]:63,義律稱英國的躉船現無鴉片,自願請人前往搜查,如經查出,貨物沒收,煙商驅逐,由在粵英商共行出結,領事蓋印連簽[2]:56。對於蔣立昂和義律的會商,道光帝批曰:「既有此番舉動,若再示以柔弱,則大不可。」[66]:64
英船「Thomas Coutts」對義律拒絕代表英商具結的命令置之不理,於10月15日駛入黃埔具結貿易,商船「噹啷(英語:Royal Saxon (1829 ship))」亦將入港;林則徐以爲英商就範,改採強硬態度,於10月25日命令停泊在外海的船隻於三日內入港,或者駛返本國,否則縱火燒毀[66]:63。11月2日,窩拉疑號(英語:HMS Volage (1825))艦長亨利·史密斯(英語:Henry Smith (Royal Navy officer))與義律率兩艘軍艦[66]:63,駛至虎門口外的穿鼻島進行封鎖,準備制止英國船隻入港,並投書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要求不得火燒英國船隻,准許英國人上岸居住[2]:58。11月3日上午,關天培率領29隻兵船駛向英艦,史密斯命令清兵船後退無果,開炮擊之;但林則徐方面奏稱,噹啷入口,而英國兵船追令折回,關天培聞而詫異,率兵船阻止,英船開炮[66]:63。廣東虎門發生穿鼻之戰,清水師4艘船被擊沉,令珠江口一帶氣氛緊張[2]:58[67]。
其後,11月4日、8日、10日,林則徐奏報清兵與英船小戰六次,均爲清兵全勝,依英軍記錄則英軍並未參戰。[46]:127
1840年1月5日,道光皇帝調林則徐為兩廣總督,以便貫徹對英國政策[2]:58。林則徐專門斷絕英國貿易,嚴格執行經濟封鎖,根絕英國船隻一切接濟,而以食物、飲水為主[2]:59。1月5日(道光十九年十二月初一),道光帝下旨斷絕與英格蘭的貿易,禁止一切英國船隻進口,並將其盡行驅逐出口,復嚴禁他國商人,不許私代英商帶運貨物。
中國鎮壓鴉片貿易後,人們討論英國將如何回應,因此前美國和英國民眾都對英國支持鴉片貿易感到憤怒[68]。許多英國公民同情中國人,並希望停止鴉片的銷售,而另一些人則想遏制或管制國際麻醉品貿易。然而,人們對英國外交官受到的對待,以及清朝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也都極為憤怒。輝格黨控制的政府特別提倡與中國開戰,當時西方已經開始啟蒙運動,故親輝格黨的媒體則刊登了有關中國「專制與殘酷」的故事等[69]。
1839年8月初,中國禁煙消息傳到英國[5]:13。9月30日,英國紡織業城市曼徹斯特39家公司和廠商聯合致函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稱中國禁煙是對英國之「侵略行為」,「希望政府能利用這個機會,將對華貿易置於安全的、穩固的、永久的基礎之上。」[70]「威靈頓公爵、德比伯爵、斯當東、山登勳爵(英語:Dudley Ryder, 1st Earl of Harrowby)、約瑟夫·休謨(英語:Joseph Hume)以及其他許多人,都是支持戰爭的[71]。」10月1日,英國政府召開內閣會議,討論出兵中國問題[5]:13。內閣會議經過討論後,決定先派遣一支艦隊到中國海去待命[72]。內閣會議以商務受阻及大英子民生命受到威脅為理由派遣艦隊。由於販運鴉片由始至終只是民間走私行為,並非英國國策。英國政府始終未正式宣戰,認為軍事行動只是一種報復(reprisal),而非戰爭[2]:61。
1839年11月4日,巴麥尊正式向英國海軍提交《致海軍部書》:「據對中國有豐富知識的人說,有這樣的海軍力就能完成,即雙層甲板的主力艦兩艘,巡洋艦三艘,其中至少有一艦是大型的;輪船兩艘或三艘[73]:59。」
1840年2月,在給查理·義律的信中,巴麥尊指示:封鎖珠江出海口;把寫給中國政府的信件正式遞交給中國;而且要繼續北上,佔領舟山島,封鎖長江出海口;然後開始與中國政府談判;最後,英國艦隊要行駛到渤海灣,並在這裏再次把寫給道光皇帝的信件的抄本,正式遞交給中國政府。他還詳細列出了英國政府想要達成的目標[74]。其中包括:——
「要求中國政府以應有的尊敬態度對待英國政府與海軍;
「要求英國駐華總監義律對於英國臣民有司法審判的權利;
「要求中國政府賠償英國商人所遭受的損害;
「要求英國能夠得到儘可能好的貿易地位待遇;
「要求外國人能夠有在中國安全居住以及擁有財產的權利;
「如果按照中國法律,違禁商品遭到查禁和沒收,那麼,應當確保英國臣民的人身安全不受到損害;
「取消一口通商的貿易限制政策,英國商人應當有權利在不限於廣州的地區,與中國進行商品貿易;
「要求外國人能夠在廣州、廈門、上海、寧波、以及台灣北部,與中國進行自由貿易;
「最後,在中國海岸線,獲取可以容易防守、容易進行物資供給保障的島嶼;或是用所佔領的島嶼來換取中國給英國的有利貿易待遇。」[74]
巴麥尊讓查理義律自行酌情決定,怎樣努力地、最好程度地實現上述目標;但是,他向義律指出,雖然他希望能夠通過談判與中國達成理想結果,然而,他不相信僅憑外交手段能夠獲得成功。他在信中最後寫道:「簡而言之,根據我在上文中對你的指示,英國政府所期望的,就是要求中國對過去之事做出了結與賠償,對於未來之事做出穩妥安排;我們不相信談判能夠達成上述結果;因而,我們為此派遣出了海軍部隊,以達成上述目標。」[9]:49[74]
1840年1月16日,維多利亞女王在國會演說[2]:60:「在中國發生的事件,已經引起我國臣民與該國通商關係中斷,朕已極嚴重注意,並將繼續注意這一影響我國臣民利益與王室尊嚴的事件。」英國政府決定命令印度艦隊增援;2月,組織東方遠征軍,以英國開普殖民地好望角海軍提督,義律堂兄懿律任海軍統帥兼正全權,義律為副全權[2]:60。時英國政執黨地位不穩。反對派托利黨/保守黨早於1月31日在下議院提出對政府的不信任動議,但僅以21票之差遭到否決[75]。他們再於4月7日在下議院動議譴責政府。但動議並非關於與大清一觸即發的戰爭或備受爭議的鴉片貿易,而是抨擊政府在對華關係上缺乏遠見及思慮不週,亦忽視了應該給予駐廣州商務總監相關的訓令及權力,用以對付非法鴉片貿易[76]。這動議特意迴避了戰爭及鴉片兩項敏感議題,藉此爭取托利黨內最大的支持以通過議案[77]。當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向英國國會報告英國政府對華用兵目的及軍費案時,支持政府議員隨聲附和,謂中國污辱英國國旗,妨害英國商務,劫奪英國財產,危及英人生命,須加討伐;反對派抨擊政府不早日取締鴉片貿易,國旗應保護公正與榮譽,不得保護毒品;4月初,英國國會終於以極微的多數同意政府政策[2]:61。經過三日激辯,下議院最終以271票對262票否決動議。下議院的反對派托利黨因此未能阻止英國艦隊繼續前往中國及戰爭的爆發。上議院一項類似的動議[78]亦未能於5月12日會議中通過。不過經費方面,下議院最終在戰事早已爆發後的1840年7月27日,終通過撥款173,442英鎊作為中國遠征軍的開支[79][需要完整來源][需要非第一手來源]。
戰前,清朝全國上下對於國防形勢過分樂觀,認爲英軍的實力遠遜於清軍[4]:12-13。欽差大臣林則徐在1839年(道光十九年)上奏道光帝稱,據他仔細觀察外情,認爲英國「萬不敢以侵凌他國之術,窺伺中華」[80][頁碼請求],其節錄如下:
夫震英咭唎之名者,以其船堅砲利而稱其強,其奢靡揮霍而艷其富。不知該夷兵船笨重,吃水深數丈,只能取勝外洋。破浪乘風,是其長技。惟不與之在洋接仗,其技即無所施。至口內則運掉不靈,一遇水淺沙膠,萬難轉動。是以貨船進口,亦必以重資請土人導引,而兵船更不待言矣。從前律勞卑冒昧一進虎門,旋即驚嚇破膽,回澳身死,是其明證。且夷兵除槍砲之外,擊刺步伐俱非所嫻,而其腿足裹纏結束緊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無能為。
——林則徐《密查夷情嚴防各口堅持繳煙交兇情形片》,1839年[81]
林則徐亦曾上奏道光帝稱「內地茶葉大黃,禁不出洋,已能立制諸夷之命」[66]:63;林則徐心中既有成見,以爲外人不敢啓釁,故在1839年6月虎門銷煙和7月林維喜案時,對英人採取強硬姿態[66]:64。同年11月穿鼻海戰後,林則徐奏稱清軍戰勝,但實際上英艦損失極微,《中國文庫(英語:The Chinese Repository)》記載有4艘清軍兵船被擊沉或破裂,其餘大多受傷逃入虎門;林則徐則稱,英艦敗逃,不值追剿,夷兵落海,獲帽三十一頂[66]:63。其後數天的官涌之戰後,林則徐報告朝廷,中國大勝,因此全國都感到樂觀[4]:13。
東南沿海諸省為清朝稅收的重要來源,為清朝重點佈防地區,其廣東駐軍7萬,福建6萬,浙江4萬,江蘇5萬。1800年(嘉慶五年),清政府查禁鴉片,英國的武裝走私商船活躍於廣東沿海。1830年(道光十年)以後,英國派遣軍艦兵船前來中國沿海,保護鴉片走私,引起清廷的警惕,但未能採取有效的戰備措施。1834年9月(道光十四年八月),發生兩艘英國軍艦強行闖入珠江、擊毀虎門炮台的嚴重事件。事後清朝任命關天培為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到任後,查勘要塞,整頓水師,加築炮台,添鑄大炮,使廣東海防尤其是虎門的防務,得到鞏固[82]:13-17。
林則徐抵達廣州後,在嚴厲禁煙的同時,與鄧廷楨、關天培一道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海防。這些措施包括:整頓水師,嚴肅軍紀,演練槍炮,在虎門添置購買西洋大炮300餘門;在尖沙嘴、官涌等處新建炮台;購置西洋大船,改裝民船,招募團練,又抽調廣東內地營汛防兵進駐虎門要塞,使得東南沿海防務大為增強[83]。
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勳爵認為英僑繳出鴉片,無異於被迫納贖命金,因此要求中國與英國訂立貿易條約,以平等地位通商,或割讓一個小島給英國,使英僑能在其國家蔭庇下,安居樂業[85]:319。為爭取上述要求,英國顯示實力,派遣遠征軍於1840年6月(道光二十年)開抵中國,遂爆發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至1842年)[85]:319。海軍少將懿律(George Elliott)被任命爲全權公使,其堂弟義律則被任命爲副帥[11]:181。期間雙方大致是且談且戰的狀態,直至1841年1月20日英方義律與清朝琦善達成協議[85]:319,在廣州舉行和談以至於香港被割[86],後來雙方均對此大為不滿,至戰爭始進入白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