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簡字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汉字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二簡字,是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繼1950年代提出的《漢字簡化方案》後,於1977年12月20日提出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漢字。二簡方案分為兩個表:第一表收錄了248個簡化字,推出後直接實行;第二表收錄了605個簡化字,共853字,推出後僅供討論,沒有直接實行。方案推出後飽受爭議,最終於1986年6月24日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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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為這個方案把一些不應該簡化的字簡化了,並且字被簡化得過於簡單,簡化過頭的生造簡化字甚至失去漢字原有結構意義,社會上使用的「二簡字」很多過於混亂。當時學者普遍認為:相比第一次簡化的漢字,二簡草案大多採取了通行於一種行業、一個地區的新簡化字,約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簡字不能被廣大人民所接受。並且當時受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影響,人們認為漢字是為工農兵服務的,知識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簡化漢字時並沒有徵求知識分子的意見,甚至沒有經過文字改革委員會的表決,事實上不能算是「通過」。
在掃盲運動過後,中國大陸文盲數急劇減少,使得「漢字阻礙掃盲」一說失去理據。二簡字推出後,迫使人們必須重新學習漢字寫法,造成無謂負擔。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認為「二簡字」的簡化不成功,於是廢止了這個方案,並指出了「今後對漢字的改革要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此後,根據社會上的用字情況,反而恢復了部分被淘汰的異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