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由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75年1月17日選出。共有168名組成人員,其中委員長1名,副委員長22名,秘書長1名,委員144名。任期由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期間共召開4次會議。常委會組成情況如下:[1]
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和委員由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75年1月17日選出。共有168名組成人員,其中委員長1名,副委員長22名,秘書長1名,委員144名。任期由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期間共召開4次會議。常委會組成情況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