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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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時性,別稱節奏,指一種語言中對時間的節奏性等分。等時性是韻律的一個範疇,韻律的範疇除等時性外還有語調、重音和語速。[1]
關於語言的時間等分,可以提出三種形式:
Kenneth L. Pike在1945年首次提出了這個概念[2],但其實早在1775年就有了語言中自然發生的時間和節奏單位的概念(見Prosodia Rationalis);這為語言類型學的產生提供了基礎:D. Abercrombie稱:「目前已知的所有語言都存在某種節奏⋯⋯法語、泰盧固語和約魯巴語⋯⋯是音節等時語言;⋯⋯英語、俄語和阿拉伯語⋯⋯是重音等時語言。」[3]很多語言學家對不同的節奏類型感興趣,但是實證研究未能發現這些類型假說的聲學聯繫,質疑了這些類型的真實存在性。[4][5][6][7]然而,以定量研究的視角,不同語言之間音節長度的相對差別仍然存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