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第二十三修正案
美國憲法修正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三修正案(英語:Twenty-thir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簡稱「第二十三修正案」(Amendment XXIII),由美國國會於1960年6月17日提出,於1961年3月29日獲得了足夠數量州的批准而生效。
這一修正案旨在給予首都哥倫比亞特區公民參與美國總統和副總統投票選舉的權力。在其通過前的170多年時間裏,特區公民都沒有參加過四年一度的總統選舉,這之後,他們才在1964年首度行使這一政治權利。不過直至現今,特區經公民並無聯邦眾議員和參議員,只有參議院列席代表與眾議院列席代表,在國會並沒有投票權。
自1964年美國總統選舉至今,特區的3張選舉人票在每一屆大選中都投給了民主黨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