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總匯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國法律總匯(英語:United States Statutes at Large),是通過編年體的方式,由美國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聯邦紀事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自1937年開始編輯的官方法律匯編。[1][2]總匯中有所有美國建國以來通過的法律,至今已經有125卷總匯出版。所有經由國會通過的法律以單行法的形式發佈,每次國會會議結束後,再被統一收錄在總匯中。這些法律會被分類為私法和公法,經過編號後發佈,再編入總匯,最後編入法典。
Quick Facts 美國法律總匯 United States Statutes at Large, 類型 ...
美國法律總匯 United States Statutes at Large | |
---|---|
第125卷封面 | |
類型 | 會期法、官方公報、匯編 |
出版商 | 聯邦紀事辦公室(英語:Office of the Federal Register) |
創刊日 | 1845年 (1845) |
語言 | 英語 |
總部 | 美利堅合眾國 |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