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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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是美國學生接受法學教育和取得法律專業學位的地方。在美國想要進入法學院必須先擁有學士學位。
美國的法學院主要授予法律博士學位 (J.D.),這是一個專業博士學位。[1][2][3][4][5][6]對於大部分人而言這是一個終極學位,不會再有人繼續攻讀其他學位。雖然絕大多數學校的這個學位是三年,有些學校會提供所謂的加速JD學位(英語:Accelerated JD program)。其他可能授予的學位包括法學碩士 (LL.M.) 和司法學博士 (J.S.D. or S.J.D.),但主要授予非美國人。
大部分法學院都附屬於某個大學或學院,也有部分是獨立的。美國的法學教育跟世界上大部分地區都不同。
根據美國勞工部的統計,2012年的全國律師平均年薪是13萬美元。[7]每個地區的薪資差異很大,大城市的薪資比其他地方高很多,特別是紐約、華盛頓、芝加哥和洛杉磯地區。勞工部另外一份調查指稱有經驗的律師的失業率比其他高薪行業要低很多,但新增律師的速度比其他行業也要快一些,使得律師佔據了勞動力市場中更大的份額。[8]
不是所有法學院的畢業生都會成為律師。美國全國法律職業協會每年都會搜集剛畢業的法學院學生畢業九個月後的就業數據。數據顯示自2009到2011年,就業率大概在90%,比之前曾經有過的86%到88%要高。大概有2%的畢業生會進入非專業行業,75%到85%的畢業生會進入「必須擁有JD學位」和「優先考慮JD學位」的職業,5%的畢業生會進入其他專業行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