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情報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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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情報體系,或稱美國情報圈(英語:United States Intelligence Community,縮寫:IC)[1]是由美國政府內16個獨立機構組成的聯合組織,這些獨立機構進行各類情報活動,以支持美國的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美國情報體系旗下的情報機構包括情報機構、軍事情報組織和聯邦行政機關內的民事情報與調查辦公室。美國情報體系由國家情報總監領導,並由其向美國總統匯報。
Quick Facts 美國政府機構, 機構概要 ...
美國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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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情報體系 | |
United States Intelligence Community | |
美國情報體系徽章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81年12月4日,42年前(1981-12-04) |
機構類型 | 情報聯盟 |
機構駐地 | 美國華盛頓特區 |
格言 | Collaboratus Virtus Fides |
機構首長 | 國家情報總監:艾薇兒·海恩斯 |
上級機構 | 美國總統 |
授權法源 | 第12333號行政命令 |
網站 | https://www.intelligence.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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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情報體系內各情報機關在其職責範圍內搜集與製作國內外情報,為軍事計劃做貢獻,並進行間諜活動。美國情報體系是根據時任美國總統列根於1981年12月4日簽署的第12333號行政命令所成立。[2]
根據《華盛頓郵報》在2017年的一篇報道,美國情報體系在10,000個地區擁有1,271個政府機構與1,931個私營公司。這些組織從事着反恐、國土安全及情報工作,僱用854,000名持有絕密證件的僱員。[3] 根據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在2008年發表的一份報告,私人承包商在美國情報體系占人力資源的29%;而佔用情報人力預算的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