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屬台灣群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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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屬臺灣群島方案,簡稱美屬臺灣,為臺灣政治用語,用來稱呼主張臺灣為美國「未合併領土」(Unincorporated Territory)的政治名詞,不同於臺灣建州運動(The Formosan Statehood Movement)。[來源請求]由於行事風格及其理論頗受爭議,統派、獨派都有人反對。2009年2月12日,台灣平民政府籌備會中央委員會發佈公告,定名為屬美建國派。[1]不過2009年10月美國最高法院駁回林志昇控美案上訴之後,林志昇等人改弦易轍開始宣傳日屬美佔台灣自治方案;並於2009年12月林志昇發表〈台灣切割中國之後(2)〉一文,正式開始使用日屬美佔一詞。[2]
此條目之中立性有爭議。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 (2013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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