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270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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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270號決議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16年3月2日一致通過的一項決議。該決議針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於2016年1月6日宣佈的核試驗以及2月7日發射的光明星4號,確定了一系列對其進行的個人、實體的經濟和商業制裁。[1]
Quick Facts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2270號決議, 日期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2270號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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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飛彈與火箭 | |
日期 | 2016年3月2日 |
會議 | 7638 |
編號 | S/RES/2270(文件) |
主題 | 不擴散/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
投票 | 15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0票缺席 |
結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 |
常任理事國 | |
非常任理事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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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鮮自成立以來就一直將建成完備的核武技術定為基本政策,1950年代後更將其奉為國策。隨着冷戰局勢的風雲詭譎,朝鮮加大了秘密研發核武的速度[2][3]。冷戰結束後,隨着蘇聯解體和美國的揭露,朝鮮的核計劃終於曝光。[4][5]而由於國際大國間的分歧,朝鮮的核武研發一直繼續進行,直至該決議通過前已經成為非常嚴重的情況,嚴重威脅周邊國家安全和動搖地區局勢穩定。該決議就是在此種背景下在各大國妥協下得到通過。[6]
然而儘管此決議的通過使得國際社會對朝鮮的制裁力度得到加強,但由於決議的漏洞和監管措施疏忽,導致該決議實際上沒有達到預想中的影響力。[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