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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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步槍指連續擊發、具備全自動射擊能力的步槍。利用推進彈頭的部分氣體或後座力進行退彈殼、裝彈並再次射擊的步槍,也就是說,射出一發槍彈後槍機會自行拋殼,把撞針或擊錘壓縮至待擊狀態,並把下一發彈藥推至槍膛中,在發射兩發槍彈之間無需再次栓式上膛。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0年9月28日) |
自動步槍包括了戰鬥步槍、重管自動步槍、射手步槍和突擊步槍等。
自20世紀初俄國的費德洛夫M1916自動步槍、法國的Mle 1918 全自動卡賓槍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出現的白朗寧自動步槍。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出現的FG42傘兵步槍與StG44突擊步槍,以後至60年代,槍械自動化結構迅速發展。先後有前蘇聯米哈伊爾·卡拉什尼柯夫研製的AK突擊步槍,美國人研製的M16突擊步槍等。
自動步槍一般使用當代中高初速中或小口徑步槍子彈,初速達每秒六百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