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練 (臺灣)臺灣清領時期的民兵組織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臺灣團練,臺灣清領時期台灣地區的團練部隊(民兵組織),因清代在臺灣駐軍、兵防不足,凡遭遇亂事,常召集鄉勇助陣,協助弭平動亂;由於清廷屢在臺灣民間徵召民勇參與作戰,遂借鏡當地村莊之間存有的保甲制度、聯莊制度,擬定起符合臺灣民情的團練制度。臺灣團練制度推行於道光20年(1840年),隨光緒21年(1895年)清廷因簽署《馬關條約》,將臺灣、澎湖群島割讓予日本帝國而廢止。[1][2]
臺灣團練,臺灣清領時期台灣地區的團練部隊(民兵組織),因清代在臺灣駐軍、兵防不足,凡遭遇亂事,常召集鄉勇助陣,協助弭平動亂;由於清廷屢在臺灣民間徵召民勇參與作戰,遂借鏡當地村莊之間存有的保甲制度、聯莊制度,擬定起符合臺灣民情的團練制度。臺灣團練制度推行於道光20年(1840年),隨光緒21年(1895年)清廷因簽署《馬關條約》,將臺灣、澎湖群島割讓予日本帝國而廢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