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縣 (1887年—1895年)台湾清朝时期行政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臺灣縣是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887年,台灣改制行省,省城預定擇於原彰化縣橋仔頭(今臺中市南區國光路到臺中路之間),並於省城所在地新設臺灣府及臺灣縣,原臺灣府改稱臺南府,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台灣縣管轄範圍是今臺中市、南投縣部分。1893年人口約215,000人。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0年11月13日)
臺灣縣是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887年,台灣改制行省,省城預定擇於原彰化縣橋仔頭(今臺中市南區國光路到臺中路之間),並於省城所在地新設臺灣府及臺灣縣,原臺灣府改稱臺南府,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台灣縣管轄範圍是今臺中市、南投縣部分。1893年人口約215,000人。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