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縣 (1887年—1895年)臺灣縣是台灣清治時期的行政區劃。1887年,台灣改制行省,省城預定擇於原彰化縣橋仔頭(今臺中市南區國光路到臺中路之間),並於省城所在地新設臺灣府及臺灣縣,原臺灣府改稱臺南府,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台灣縣管轄範圍是今臺中市、南投縣部分。1893年人口約215,000人。 范克承 黃承乙 葉意深 史濟道
臺灣縣臺灣縣可以指: 臺灣縣 (1684年-1887年):1684年設在台灣南部的行政區劃,屬福建省。1887年改稱安平縣。 臺灣縣 (1887年-1895年):1887年設於台灣中部的行政區劃,屬臺灣省。 臺中縣 (日治時期):由臺灣清治時期末期的臺灣府改制而來,1895年先後設為臺灣縣、臺灣民政支部,1896年改為臺中縣。
1887年臺灣1887年臺灣設省的相關事宜大致處理完成。 瑯嶠君主:朱雷(Cudjuy Garuljigulj) 清朝皇帝:光绪帝 福建臺灣巡撫:劉銘傳 福建臺灣布政使:邵友濂 臺灣巡撫:劉銘傳(臺灣巡撫改為福建臺灣巡撫) 臺灣府知府:吳本杰(臺灣府知府改為福建臺灣布政使)
1895年臺灣1895年的臺灣正經歷一系列劇烈的政權更迭,在短短的一年之間,由清治時期走向建立民主國、再進入日治時期。 1894年,日清甲午戰爭由日本獲得勝利。1895年4月17日,日清雙方於今日的山口縣下關市簽定《馬關條約》,將臺灣割讓予日本。5月8日,條約生效,長達212年
1876年臺灣8月26日——陳鴻鳴,企業家。日治時期參與製糖,後任臺南州協議會會員、總督府評議會會員。(1950年逝世) 12月26日——姜紹祖,乙未戰爭時組織義勇軍參與抗日。(1895年逝世) 設立時轄域未定,光緒十三年九月八日(1887年10月24日)將基隆堡、石碇堡、金包里堡、三貂堡改歸基隆廳管轄:99。 劉寧顏(總纂)、王世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