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公約》,又稱《國際民用航空公約》,是1944年通過的交通運輸領域的國際公約。公約於1947年4月4日生效,公約的保存國是美國。[1]
Quick Facts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簽署日 ...
芝加哥公約國際民用航空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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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44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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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地點 | 美國芝加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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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 | 1947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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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者 | 193(包括除列支敦士登以外的聯合國成員,以及庫克群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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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處 | 美國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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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 英文 法文 西班牙文 俄文(修正案尚未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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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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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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