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英語: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是英國最高法院的首長,職位相當於其前身上議院的首席常任上訴法官(英語:Senior Lord of Appeal in Ordinary),簡稱首席上院法官(英語:Senior Law Lord),意指所有常任上訴法官之中最高級的一位,也是昔日上議院內司法部門的首長。現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是韋彥德勳爵,他在2020年1月11日上任。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最高法院院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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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 | |
英國最高法院 | |
尊稱 | 非常尊敬的 法官大人 (法庭上的稱呼) |
地位 | 首席法官 |
提名者 | 司法人員任命委員會 並獲得大法官批准 |
任命者 | 英皇陛下 (按首相建議) |
任期 | 終身制 (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註 1]) 可被國會罷免[3] |
設立法源 | 2005年憲制改革法[4] |
先前職位 | 常任上訴法官 |
設立 | 2009年10月1日 |
首任 | James Reid, Baron Reid (首席常任上訴法官) 范理申勳爵 (最高法院院長,2009年10月1日就任) |
副職 | 最高法院副院長 |
薪資 | £214,165英鎊(年薪) |
網站 | www.supremecourt.uk |
歷史
在1969年至1984年間,首席常任上訴法官是由最資深的常任上訴法官出任,也就是指資格落在上院供職時間最長的上院法官身上。在1984年,時任大法官許琛勳爵修訂了這個安排,規定首席常任上訴法官和副首席常任上訴法官均要由委員會任命,使前者不再按論資排輩的形式出任,但後者則由資歷最老的上院法官擔任。[5]
根據《2005年憲制改革法》的規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上議院的司法職能轉移至新成立的最高法院。時任首席常任上訴法官和副首席常任上訴法官分別成為最高法院法院的新院長和副院長。
根據在2009年10月1日頒發的英廷委任狀,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規定英國最高法院院長一職在英國排名名單中,位列於上議院議長之後。
歷任列表
註釋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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