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爾斯泰因-戈托普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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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爾斯泰因 - 戈托普(Holstein-Gottorp)或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戈托普 (Schleswig-Holstein-Gottorp)是石勒蘇益格和荷爾斯泰因公爵的部分歷史名稱,以及當代簡寫名稱,由石勒蘇益格 - 荷爾斯泰因 - 戈托普公爵統治。 公國的其他部分由丹麥國王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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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爾斯泰因-戈托普王朝 Huset Holsten-Gottorp(丹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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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王朝 | 歐登堡王朝 |
國家 | 俄羅斯帝國 瑞典 歐登堡大公國 石勒蘇益格公國 荷爾斯泰因公國 |
創立年份 | 1544年 (1544) |
創立者 | 阿道夫 |
現任領袖 | 克里斯蒂安 |
末代君主 | 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保羅一世 俄羅斯:尼古拉二世 歐登堡: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二世 |
頭銜 | |
地產 | 戈托普城堡 歐登堡城堡 冬宮 |
分支 |
戈托普公爵的領土位於今天的丹麥和德國 。 公爵的主要位於石勒蘇益格公國石勒蘇益格市的戈托普城堡 。 隨着王位而提升,公爵的名字遍佈幾個王室。 出於這個原因,系譜學家和歷史學家有時會將荷爾斯泰因-戈托普的名字用於其他國家的相關王朝。
這些統治者所採用的正式名稱是「石勒蘇益格公爵,荷爾斯泰因公爵,迪特馬爾申公爵和施托爾曼公爵」,但這些稱號也被丹麥王室所使用,這是因為此稱號是所有這些國家的共同財產。 戈托普分支對於神聖羅馬帝國的荷爾斯泰因公國和丹麥王國的石勒蘇益格公國具有Landeshoheit (世襲領土資格)。 [來源請求] 為了方便起見,使用荷爾斯泰因-戈托普這個名稱代替技術上更正確的「戈托普的石勒蘇益格和荷爾斯泰因公爵」。 [來源請求]
較古老的公爵頭銜是石勒蘇益格。攝政的丹麥和瑞典的瑪格麗特女王於1386年代表其子丹麥的奧拉夫二世確認將封地給其王室成員。1474年,丹麥國王被神聖羅馬皇帝腓特烈三世授予荷爾斯泰因作為帝國封地。
1544年,所謂的「三分之一公國」被割讓給了阿道夫, 他是丹麥國王弗雷德里克一世的第三個兒子, 也是丹麥國王克里斯蒂安三世最年幼的同父異母兄弟。 因此,荷爾斯泰因 - 戈托普王朝是歐登堡王朝的分支。 荷爾斯泰因-戈托普公爵與丹麥國王共享石勒蘇益格和荷爾斯泰因的統治。 因此,他們往往是瑞典人的盟友,是丹麥人的敵人。 這個長期聯盟被幾個王朝婚姻所打斷: 荷爾斯泰因-戈托普的克里斯蒂娜與瑞典的卡爾九世結婚,荷爾斯泰因-戈托普的海德薇-埃莉諾與卡爾十世·古斯塔夫結婚, 荷爾斯泰因-戈托普公爵弗里德里希四世與瑞典國王卡爾十一世的長女結婚,最終與阿道夫·腓特烈王子結婚。阿道夫·腓特烈於1751年登上瑞典王位,創立了荷爾斯泰因-戈托普王朝瑞典分支(統治1751-1818)。
根據羅斯基勒條約 (1658年)和哥本哈根條約 (1660年)(英語:Treaty of Copenhagen (1660)),丹麥從其封建領地中放棄了戈托普,並承認其公爵對石勒蘇益格公國的戈托普部分的主權。 事實上,這些石勒蘇益格人已經相對獨立已有一個多世紀了。 雖然荷爾斯泰因公國正式依舊成為帝國的封地,但實際上通過條約,公爵與他們真正的統治者丹麥國王共同稱為兩個共治的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