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地可議定書
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环境保护协议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滿地可議定書》,全名為《滿地可破壞臭氧層物質管制議定書》或《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滿地可議定書》[1](英語: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是聯合國為了避免工業產品中的氟氯碳化物對地球臭氧層繼續造成惡化及損害,承續1985年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的大原則,於1987年9月16日邀請所屬26個會員國在加拿大滿地可所簽署的環境保護議定書。該議定書自1989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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