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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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英語: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簡稱:蒙特維多公約 / Montevideo Convention)是1933年12月26日於第七屆美洲國家國際會議期間在烏拉圭首都蒙特維多所簽署的一項國際公約。該公約中有關建國聲明的部分內容已經成為國際習慣法的一部分[2]。在會議上,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與美國國務卿科德爾·赫爾公佈了「睦鄰政策」,該政策旨在反對美國干涉美洲國家事務。《蒙特維多公約》由19個國家簽署;但是在美國、巴西和秘魯三個國家,它們對公約內容有一些保留[1]。
Quick Facts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簽署日 ...
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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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933年12月26日 (1933-12-26) |
簽署地點 | 烏拉圭蒙特維多 |
生效日 | 1934年12月26日,89年前(1934-12-26) |
簽署者 | 20國[1] |
締約方 | 16國[1](截止2018年12月) |
保存處 | 泛美聯盟 |
語言 | 英語 · 法語 · 西班牙語 · 葡萄牙語 |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 |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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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維多公約》於1934年12月26日起開始生效,並於1936年1月8日登記於《國際聯盟條約匯編(League of Nations Treaty Series)》。[3]
這次會議在美國歷史上也是非常引人矚目的,因為與會的美國代表索福尼斯巴·布雷肯里奇(英語:Sophonisba Breckinridge)博士是美國第一位參加國際會議的女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