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貞國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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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貞國命案,或稱臺北Spark夜店殺警案,發生於2014年9月14日凌晨一時,臺北市信義區松壽路ATT大樓知名夜店「Spark」[1]。Spark有大批民眾聚眾滋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刑警)在執勤外時間身着便服前往關切,卻遭76名黑道份子持棍棒及刀械圍毆長達三分鐘,傷勢多集中在頭部和腹部。薛貞國最後送醫不治,宣告死亡。
Quick Facts 薛貞國命案, 位置 ...
薛貞國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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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大樓 | |
位置 | 臺灣臺北市信義區 |
日期 | 2014年9月14日 01:10(國家標準時間) |
類型 | 持物品鬥毆、徒手毆打 |
武器 | 刀械、棍棒、不鏽鋼活動欄桿 |
死亡 | 1名 |
受害者 | 薛貞國 |
主謀 | 76名(曾威豪、劉芯彤、蕭叡鴻、萬少丞等,其中有5名少年涉案、3名現役軍人) |
動機 | 富二代和女友與夜店安管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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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屬第一審社會矚目重大訴訟案件,因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法庭將本案列為103年度矚重訴字第3號,是台灣最兇惡之員警遇害案件。一審宣判後檢察官不服,認為涉及殺人罪最重僅判刑13年,甚至還有12人獲緩刑,且曾、劉推諉卸責,惡性重大,法院量刑過輕,對66人全部提起上訴。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表示,除檢方對本案66名被告包括不知名寶和會斯文等男子提起上訴;被害人薛貞國家屬也針對部分未和解,或未依協議履行分期賠償的被告,請求檢方上訴。2017年12月28日上午10時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2019年3月27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蕭叡鴻等57人上訴確定,曾威豪等9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2021年5月10日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2022年10月5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曾威豪等9人上訴確定,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