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書省
元朝一级行政区类型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行中書省,元朝於中統、至元年間開始實施的直屬中央政府管轄的一級行政區,民間簡稱「行省」或「省」。元朝全國四級地方行政制中,首都所在的腹裏地區(今河北、山東、山西及河南,內蒙古部分地區)則由中書省直接管轄,吐蕃由宣政院管轄。「行中書省」在當時主要作為軍事管理,掌管所轄省內的軍備、財稅、農業、漕運及其他軍政事務。
在宋代官員兼職分「行、守、攝」,「行」為兼領低於本職的,元代以軍事統帥兼領中書省宰相銜,而通常軍事統帥為親王或國王,比如征東等處即以高麗王「行」中書省左丞相,向下兼任曰行,故曰「『行』中書省」[註 1]。另外,根據學者錢穆的說法,元朝政府所設的「行中書省」意為「派出的中書省」,即中央政府為維護其統治在地方行政上所設的全權機關,而與具有一定自治權力的地方政府有權力來源上的不同[1]。
在「行中書省」之下,元朝先後將宋代的路改為道、州升為路,部分的縣則改升為州,與縣平級(直隸州在外),實行省、道、路、州(縣)四級地方行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