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賤通婚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貴庶通婚,又稱貴賤通婚,是在歐洲君主制國家中不同社會階層的婚姻,尤其指男方較女方地位高者,但有時亦指與丈夫死後改嫁、帶着因亡夫而來的銜頭之貴族女子與較低地位男子的婚姻。「賤」的一方未必能得到與配偶同等的爵位,貴賤婚姻所生的子女可能同樣喪失王位、爵位等繼承權。在一些社會中,曾經結婚的女性或非處女嫁入王室,也可能會以賤來分類。
古代歐洲各國王室經常互相聯姻,當時的觀念認為一國的王子與王女結婚才算門當戶對(英語:Homogamy (sociology))。王室成員與非王室成員(包括貴族)甚至與君主血緣較疏的宗子、宗女結婚就被視為貴賤婚姻。歐洲實行一夫一妻制,貴賤婚姻中所娶的妻子也是正室,所生的子女屬婚生子女,但一般情況下並沒有王位繼承權。而貴族男子娶平民女子為妻也屬貴賤婚姻。不過也有例外情況,巴登的利奧波德一世就是貴賤婚姻下的繼承者,原因是當時家族中非貴賤婚姻所出的後代都已死亡。
「貴」的男子所娶屬於「賤」的妻子雖是合法配偶,但不會獲得與男方同等的封爵,或只能獲配偶多個封爵中較為低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