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體詩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近體詩,又名格律詩,是指有格律的詩。近體詩這一名稱是相對於古體詩而言。南朝開始注意詩歌格律,這些格律至初唐趨於完備和發展成熟,在唐代以後,對於平仄、對仗和用韻,都有很嚴格的規定。這種依照嚴格的規律寫出來的詩,是唐以前所未有的,所以在當時便被稱為近體詩。[1] 也因其嚴密格式和規律,猶如法律、紀律一樣,被稱為律體詩[2]。 近體詩分為固定八句的律詩與四句的絕句,以及超過八句的排律(長律)。 著名詩人有李白、杜甫。
近體詩,又名格律詩,是指有格律的詩。近體詩這一名稱是相對於古體詩而言。南朝開始注意詩歌格律,這些格律至初唐趨於完備和發展成熟,在唐代以後,對於平仄、對仗和用韻,都有很嚴格的規定。這種依照嚴格的規律寫出來的詩,是唐以前所未有的,所以在當時便被稱為近體詩。[1] 也因其嚴密格式和規律,猶如法律、紀律一樣,被稱為律體詩[2]。 近體詩分為固定八句的律詩與四句的絕句,以及超過八句的排律(長律)。 著名詩人有李白、杜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