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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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詞法,或構詞法,是一個語言學術語,指創造新詞的方法。有兩種意義,廣義的造詞法指一切新詞的構成方法,屬於詞彙學的造詞,從抽象的角度來看包括語音造詞、語義造詞和語法造詞(或稱詞法學造詞)三種方法。狹義的造詞法指由語素組合成詞的方法,屬於詞法學的造詞(語法造詞)。[1][2]
語言是具有任意性的,一個詞的形式(語音、文字)和意義(語義)的結合是任意的,因此同一個意義,在不同的世界語言中的聲音形式是不一致的。但語言也有一定的相對的理據性。以鐘錶聲音的擬聲詞為例,漢語中為「dīdā(嘀嗒)」,英語中為/tiktæk/(ticktack),這是理據性的體現;但同一事物的擬聲詞的形式也可以不同,這是任意性的體現。
造詞法是對語言而言的,創造的新詞具有新的形式和語義內容。給一個已存在、但是沒有對應的文字形式的詞找到一個新的書寫形式,這樣的行為不屬於造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