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案,又稱為十三姨KTV殺人事件,是台灣的殺人刑事案件,鄭性澤被控告於2002年時,與羅武雄等六男一女在臺中縣豐原市的KTV滋事,警方闖入,鄭性澤被指控槍殺前來的蘇姓員警,而被判死刑[1],不過監察院認為此案例的審理跟證據都存有重大瑕疵[2]。2016年再審程序開啟後,由於檢辯雙方認為無羈押必要,台中高分院庭訊後裁定鄭性澤限制出境、出海,由台中高分檢開立釋票後釋放。[3]2017年10月26日上午11時,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再審宣判,改判無罪。[4]2017年11月21日,檢察官未上訴,鄭性澤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