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如柏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金如柏(1909年—1984年),江西永豐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 1930年,金如柏加入中國工農紅軍,並參加長征。抗日戰爭期間,擔任八路軍120師358旅716團政治處主任、政委。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三旅政委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西南軍區空軍政委、雲南軍區副政委,昆明軍區第二政委,獲少將軍銜。隨後進入中央,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1]。
金如柏(1909年—1984年),江西永豐人,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 1930年,金如柏加入中國工農紅軍,並參加長征。抗日戰爭期間,擔任八路軍120師358旅716團政治處主任、政委。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晉綏野戰軍獨立第三旅政委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西南軍區空軍政委、雲南軍區副政委,昆明軍區第二政委,獲少將軍銜。隨後進入中央,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解放軍軍事法院院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