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營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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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營運車輛,也被稱為「黑車」,台灣、廣東等地俗稱「野雞車」,指未經道路客運管理部門辦理任何相關手續、沒有領取營運牌證而以有償服務實施非法經營的任何車輛。客車的類型從電單車、三輪車、小客車、甚至大型遊覽車、救護車等。而營運範圍則從市區接送到國道客運皆有,只要不是依照當地相關交通法規而非法營運者,皆可稱之。
非法營運車輛可分成非法載客行為、無照營運、偽照營運三種情況。非法載客行為意指車輛以違規行為營業,例如經營未經許可的路線;無照營運與偽照營運的車輛由於無政府規範及定期審核監督,服務品質無法保證、無法辦理保險以及不需要定期安全檢查等,導致許多安全隱患。非法營運車輛擁有許多合法營運客車所沒有的特性,例如:超載、發車時間浮動(等客車滿載再出發)、無售票亭、可殺價、無固定站牌位置(或直接利用其他公司合法路線之站牌)等。而偽照營運車輛還存在使用假車牌、調換交通智能卡、乘客人身傷害、開假發票、駕駛報廢車等刑事違法問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