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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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英語:rheumatoid arthritis,RA)是一種主要會影響關節的慢性疾病。它通常導致關節發熱、腫脹和疼痛。疼痛和僵硬往往於休息後更惡化。最常見的是手腕和手涉及到身體兩側相同的關節。這個疾病也可能影響身體其他部分。這可能導致低紅血球細胞、肺部炎症、和心臟炎症。也可能會發燒和缺乏活力[1]。通常症狀是逐漸超過數周至數月[2]。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命名由來,是因其「症狀類似風濕熱」,也引起皮膚紅腫、關節疼痛,卻不會發燒,且影響關節的嚴重度遠超過風濕熱。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成因不明,但和基因與環境因素有關。作用機制包括了身體的免疫系統攻擊關節,造成關節囊的發炎與增厚,通常也會影響到骨頭和軟骨[1]。診斷方式大多根據病患的身體表徵與症狀[2]。X光和實驗室測試可以協助診斷或排除一些相似的疾病[1]。如紅斑性狼瘡、乾癬性關節炎,和纖維肌痛等疾病可能會有類似的症狀[2]。
治療主要針對改善疼痛、減少發炎以及改善全身機能。適當的休息及運動、使用夾板及背帶(英語:Orthotics)或輔具等皆能幫助治療改善。藥物方面,常使用止痛劑、類固醇、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來緩解症狀;疾病調節抗風濕藥物(英語:Disease-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DMARDs,包括羥氯喹、氨甲蝶呤等)[1]亦可用來控制減緩病程,通常是在其他療程對病人無效時才會使用到此類藥物[3],然而此類藥物相較於其他療程也可能對病人造成較大的副作用[4]。在特定狀況下,可能使用外科手術方式針對關節進行修復、置換、融合(英語:arthrodesis)[1]。大部份的替代療法皆無證據支持其有效[5][6]。
類風濕性關節炎在發達國家會影響約0.5至1%的成年人,每年十萬人中約有5至50人會罹患此疾病[3]。此疾病多在中年發作,女性的好發程度為男性的2.5倍[1]。類風濕性關節炎從1990年造成28000人死亡,到2013年則造成38000人死亡[7]。第一個做出關於類風濕性關節炎描述是在1800年的巴黎,由Augustin Jacob Landré-Beauvais(英語:Augustin Jacob Landré-Beauvais) 博士(1772–1840)做出[8]。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原文「rheumatoid arthritis」源自希臘文,表示關節的出水與發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