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崇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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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崇滿洲,即保證滿洲八旗在政治權利上的優勢地位[參1],是清朝的根本國策之一,基本上與整個朝代相始終[參2],是清朝分層次的民族等級統治政策的一個體現[參3],清代各民族各階級集團序列中,以八旗滿洲地位最崇,蒙古次之,漢軍又次之,接下來是北方漢官、南方漢官,最後是漢民[參4]。首崇滿洲是清朝統治者通過對滿洲部眾的精神整合與「國語騎射」傳統的張揚,實現對邊疆地區威服和結合的一項重要舉措,以及維繫「大一統」的政治格局的切實需要[參5]。滿族人還把自己的髮型和服裝強加給其他民族的男子。
「首崇滿洲」和貶抑漢族的政策令滿族在政治、經濟、民事、司法各方面均享有各種特權,而包括漢族在內的各被統治民族則處於受歧視的不平等地位。隨着時間推移,這一不平等所導致的民族矛盾日趨尖銳。清順治帝曾標榜「朕不分滿漢,一體眷遇。」但在咸豐(1851-1861年)之前,清王朝都是以「首崇滿洲」原則為圭臬。官缺分滿漢,滿族官員可任漢缺,漢族官員卻不能任滿缺,同一職務如尚書、侍郎,滿族的權力大於漢族。滿族主要出任較高級別的官職,保證滿族在政府權力中佔有絕對的優勢。據光緒《大清會典》,對內閣、軍機處、六部等15個中央機構所有的2303個缺額進行統計,滿官缺額佔了總數的55.2%[參6]。歷代滿清統治者在表面上反覆宣揚滿漢一體的政治口號,但實質上採用的卻是「首崇滿洲」的為政方針。他們從各個方面維持旗人集團的超國民地位,如在科舉、入仕、升遷和政治待遇等方面,存在着明顯的滿漢差異。這些政策導致了清朝社會形成滿漢兩極格局[參7]。
而專門劃給滿人所任職官編制額缺的「滿洲缺」,不僅授予滿洲旗下的滿洲人,也可授予八旗蒙古旗下的滿洲人(因滿洲人有編在蒙古旗下者),並不授予滿洲旗下的蒙古旗人(滿洲旗下編有蒙古人),說明是否屬於滿族,以原本是否屬於滿洲為準,而不是以編在滿洲旗為準,而滿洲人即使編在八旗漢軍旗下,也是作為滿人看待。但滿族皇帝雖然否認漢軍旗人屬於滿人,卻又有利用、籠絡的一面,尤其是入關後會有以下考慮,就是為使大大少於漢族人的滿族擴大、壯大,以鞏固滿族主體統治,而將漢人中接近滿族、關係相對密近的漢軍旗人籠絡入滿族之內,尤其是那些在入關前就歸附滿洲族的漢旗人[參8]。
亦有說法認為,古今中外的執政集團都不可能忽略其視為國本的執政基礎,清代的「首崇滿洲」與明朝的「首崇皇族」並無實質區別,清代旗漢被「圍牆」、「法律」、「社會緊張」和「自我認同」隔開,而明朝的統治集團一樣被「圍牆」與民眾隔開,且法律上擁有高度特權和限制,和民眾(如反明的李自成和張獻忠)有着殊死的緊張關係,同樣擁有強烈的自我認同,與清朝沒有分別[參9],有學者認為上述說法沒有考慮到八旗具有的「民族性特徵」,是走向了一種極端[參10]。亦有說法認為因旗民地位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滿族與其他民族間的差異,於是成為製造民族歧視與矛盾的淵藪之一[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