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墳場列表維基媒體列表條目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香港墳場分為政府管理的公眾墳場與私人經營的墳場;此外,還有公辦、私辦的火葬場。 由於香港土地短缺,1976年香港政府已經停止處理允許永久土葬的私人墳場,並鼓勵火化[1]。因此,根據食環署政策,凡於公眾墳場土葬滿7年的骸骨,必須撿拾遷移[2],以便節省土地資源。經過檢討後,行政會議建議由2000年9月12日起,所有在執行職務時因「英勇過人行為」而喪生的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均可在獲准永久土葬。何謂「英勇過人行為」 則由行政長官按英勇勳章標準釐定。[3]
香港墳場分為政府管理的公眾墳場與私人經營的墳場;此外,還有公辦、私辦的火葬場。 由於香港土地短缺,1976年香港政府已經停止處理允許永久土葬的私人墳場,並鼓勵火化[1]。因此,根據食環署政策,凡於公眾墳場土葬滿7年的骸骨,必須撿拾遷移[2],以便節省土地資源。經過檢討後,行政會議建議由2000年9月12日起,所有在執行職務時因「英勇過人行為」而喪生的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均可在獲准永久土葬。何謂「英勇過人行為」 則由行政長官按英勇勳章標準釐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