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英語: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是香港立法機關的議長,並且同時兼任全體委員會主席,負責主持會議。1997年以前稱立法局主席,1997年至1998年稱臨時立法會主席。1993年前,按照《1843年皇室訓令》第五條規定,立法局主席由香港總督兼任。1993年以後,主席一職改由議員互選產生,承沿至今。[2]
Quick Facts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 尊稱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
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