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裁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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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法院(英語:Magistrates' Courts)是香港最初級的刑事法院,可以聆訊的控罪包括簡易程序罪行和可公訴罪行,民事訴訟、較嚴重的可公訴罪行會移交至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所有刑事案件的程序都是於裁判法院開始。與香港其他法院不同,裁判法院的裁判員稱為裁判官(1992年前則稱為裁判司),而非法官。
Quick Facts 裁判法院 The Magistrates' Courts, 司法管轄權 ...
裁判法院 The Magistrates' Court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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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轄權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所在地 | 分佈香港各區 |
設立法源 | 《裁判官條例》 |
上訴法院 | 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 |
網址 | http://www.judiciary.gov.hk |
總裁判官 | |
現任 | 蘇惠德先生 |
首長上任時間 | 2020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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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法院在1992年前的名稱為裁判司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