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秉乾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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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秉乾,MBE,JP[?](英語:Wong Ping-kin, Maurice,[註 1]1928年2月14日—2007年4月23日),香港事務律師,1964年至1984年擔任的近律師行合夥人,1984年因捲入「佳寧案」辭職離港,長居美國。
Quick Facts 黃秉乾Maurice Wong, 出生 ...
黃秉乾 Maurice W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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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28年2月14日 海峽殖民地新加坡 |
逝世 | 2007年4月23日(2007歲—04—23)(79歲)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三藩市 |
職業 | 事務律師 |
配偶 | Choy Chi Wai, Shirley[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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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秉乾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堂,1959年註冊成為香港執業事務律師,並獲的近律師行聘用。身為當時香港少有的華人律師,黃秉乾在六十至七十年代曾擔任不少社會公職,當中包括1960年至1961年當選保良局庚子年總理,以及1961年至1962年當選保良局辛丑年首總理和博愛醫院辛丑年總理。1966年,他獲香港政府委任為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委員,促成委員會於同年12月發表報告書。他在1967年獲頒授MBE勳銜,1970年再奉委為非官守太平紳士。
1980年,黃秉乾與的近律師行高級合夥人溫寶樹和合夥人潘兆忠協助佳寧集團以高價售出整幢金門大廈,但佳寧後來被揭發其實從未完成有關交易,卻把交易利潤列入公司業績內,涉嫌串謀詐騙一眾佳寧股東和債權人。1984年5月,香港警方正式向黃秉乾發出拘捕令,然而他當時據報已經身處美國。經過多年的司法程序,黃秉乾涉及「佳寧案」的控罪最終於1988年獲當局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