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鞏(1480年—1522年),少名天佐,二十歲改名鞏,字仲固,號後峰,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Quick Facts 黃鞏, 籍貫 ...
黃鞏
大明南京大理寺丞
籍貫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仲固,號後峰
諡號忠裕
出生成化十六年(1480年)庚子十一月丁丑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
逝世嘉靖元年(1522年)九月九日
北直隸順天府
配偶娶林氏
親屬二子早卒,以弟布之子耜孺為後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管子今詮》、《黃伯固疏文》、《真西山文集序》、《後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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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正德年間

弘治十四年(1501年),黃鞏舉福建鄉試第七名,年二十二。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進士,授江西德安府推官。

正德年間,升刑部主事,掌諸司奏牘,正德六年(1511年)改任兵部武庫司主事,正德九年(1514年)春進員外郎,充禮部同考試官,晉車駕司添注郎中,經理馬政。次年春,改職方司郎中,夏四月丁母憂歸。正德十三年(1518年)春守喪期滿,赴京,補武選司郎中[1]。正德十四年三月,明武宗下詔南巡,黃鞏上疏勸阻:

員外郎陸震草擬奏疏將要勸諫,看到黃鞏的奏疏後讚歎不已,於是毀掉自己草稿,改為與黃鞏聯名疏奏。明武宗看後非常憤怒,將兩人關於詔獄,又在午門罰跪。眾人議論天子將要出行,黃鞏說:「如果天子真要出行,我必然牽着他的衣服以死相諫。」他連跪五天期滿後,仍然被關在獄中。過後二十多天,他受廷杖五十下,被貶為平民。江彬派人沿途刺殺黃鞏,因有治洪主事得知而事先將黃鞏藏起,從小道得以逃脫[3]

回鄉後,黃鞏潛心著作。有時糧米斷絕,至中午還沒有做飯,他仍心情安然。他曾經感歎到:「人生官至公爵,算是富貴了,然而不過三四十年。只有立身行道,方能千年不朽。世人往往故意以此換彼,又為何呢?」[4]

嘉靖年間

明世宗即位後,召任其為南京大理寺丞。其上疏請求稽考古道端正學風,敬順蒼天為民辛勞,取法堯舜,保全君子,辨別小人。第二年入朝慶賀,卒於順天府,年四十三。行人張岳頌揚他的正氣,朝廷後追贈大理寺少卿,賜予祭祀。天啟初年,追諡忠裕[5]

著作

著有《後峰居士文集》。

家族

曾祖黃師憲。祖父黃文嘉。父黃德珍。母鄭氏,封太安人。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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