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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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國家安全法(英語: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政府在軍事和情報體系作出的重大戰略調整。該法案由第80屆國會制定,1947年3月3日,時任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的南達科他州共和黨參議員約翰·格尼在參議院首先提出,1947年7月26日表決通過,當天,時任美國總統杜魯門在空軍一號上簽署了法案,法案的大部分內容於參議院正式通過詹姆斯·福里斯特爾擔任國防部長次日即1947年9月18日開始付諸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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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 | An Act to promote the national security by providing for a Secretary of Defense; for a National Military Establishment; for a Department of the Army, a Department of the Navy, a Department of the Air Force; and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the activities of the National Military Establishment with other departments and agencies of the Government concerned with the national secur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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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機構 | 第80屆美國國會 |
生效日期 | 1947年7月26日 |
引用文獻 | |
公法 | 80-253 |
法典編纂 | |
修訂法令 | 1949年修正案 |
立法歷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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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奠定了戰後美國軍事和情報體系的基礎,1949年修正案進行了修訂,之後對軍事體系的最大的調整是1986年戈德華特-尼科爾斯國防部重組法案,1986國防部重組法主要關注聯合作戰體系,對聯合作戰相關的指揮鏈、參聯會職能定位、跨軍種職位的軍官任用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調整,大大加強了美軍的聯合作戰能力。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後對情報領域調整最大則是2004年情報改革和防範恐怖主義法案,設立了國家情報總監職位,取代了原來由中央情報局長兼任的中央情報總監,作為情報界的總協調人和美國國家安全會議情報顧問。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與杜魯門主義、馬歇爾計劃一起成為杜魯門政府的主要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