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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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至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龍江發生鎘污染。龍江在柳州市柳城縣內匯入柳江,柳江為柳州市飲用水主要來源。鎘為重金屬,長期接觸損害腎功能。1月15日,河池市環保局檢測發現龍江拉郎水電站水質鎘含量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III類標準約80倍。龍江鎘污染對下遊人口達370餘萬的柳州市飲水安全造成了威脅,期間出現關於停水等謠言,造成柳州市民搶購瓶裝飲用水。鎘污染源主要來源於河池市鴻泉立德粉材料廠和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廠利用溶洞排放廢液。污染發生後主要使用的污染處理技術為「弱鹼性化學沉澱應急除鎘技術」,及時用氫氧化鈉或石灰,以及聚合氯化鋁,絮凝沉降鎘離子。2月23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解除。事件期間,柳州市自來水水質均符合國際標準。事後,有11名企業責任人因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3年不等,3名政府責任人分別因環境監管失職罪和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3年6個月不等。此次鎘污染事件中河池市環保局共投入事故應急經費人民幣2450餘萬元。[1]